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就业工作,推动就业扶贫工作开展,根据6月份国家脱贫攻坚督导巡查组领导调研意见及县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把发展居家就业,建设扶贫工厂(车间)作为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主抓手。主要做法如下:
一、制定方案,明确思路
根据县委、政府意见及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了《关于居家就业和扶贫车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在摸清贫困劳动力状况和乡镇厂房、校舍等闲置资产的基础上,明确了“扶贫工厂(车间)”建设所依托的产业,建设区域及工作措施,使无法离家和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从事家庭手工业生产,7月底,全县力争建成10个“扶贫工厂(车间)”。
二、动员各方力量建设“扶贫工厂(车间)”
就业扶贫车间不仅解决了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脱贫,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难问题。我们一是动员乡镇、贫困村提供闲置厂房、校舍、办公室等空闲场所,降低企业入驻成本,也增加了集体收入;二是动员、鼓励服装、编织、皮毛制品制作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租则租”的原则,对乡镇或村集体提供的闲置资源进行改造,将适合分散加工的生产车间建在乡村、社区,建设“扶贫工厂(车间)”开展就业扶贫,让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就业;三是动员引导贫困劳动力走出家门,到扶贫车间务工,增加劳务性收入,早日脱贫;四是动员、组织适合分散式、家庭手工业生产的企业(如手套缝制、包装类)将加工活发到农户家中,使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来料加工,发展居家就业。
三、制定认定办法,落实就业扶贫政策
根据[冀人社发(201x)26号]文件精神,我们对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10人以上,或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扶贫工厂(车间)”给予场地租金补贴、水电费补贴等优惠政策。为了确保这些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我们还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负责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能够精准惠及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和企业。此外,我们还通过举办招聘会、技能培训班等形式,提升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为他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
四、强化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和贫困劳动力,我们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简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对于有意投资建设“扶贫工厂(车间)”的企业,我们实行“一站式”服务,从项目立项到投产运营,全程跟踪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扶贫工厂(车间)”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企业经营状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真正发挥出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作用。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就业扶贫政策和“扶贫工厂(车间)”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和支持度。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到就业扶贫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同时,我们也注重加强对贫困劳动力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转变观念,增强自信心,激发内生动力,积极参与到就业扶贫中来,努力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双重提升。
六、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为确保就业扶贫政策落到实处,我们建立健全了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通过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贫困劳动力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总之,在推进就业扶贫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