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扶贫工作总体要求部署,人社系统对照《分工方案》要求,共梳理出需承担的扶贫事项15项,其中,牵头负责3项,配合落实12项。自扶贫工作启动以来,县人社局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将扶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核心任务来抓,明确任务,创新举措,落靠责任,聚力推进,全面保障各项扶贫政策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一、医疗保险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两年来,由县政府出资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现了全员免费参保。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862人,其中,因病致贫10733人,占贫困发生率的77.4%。为全面落实好医疗保险扶贫政策,解决好贫困人口“因病致贫”问题,我们具体作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四重”医疗保障机制。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基础上,县政府出资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200元,两年累计支出保费近600万元),在全市率先建立四重医疗保障体系,政策内总报销比例达到90%。201x年贫困人口住院8775人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171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19人次159万元;医疗救助报销372人次122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报销2992人次232万元。201x年以来,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住院2041人次,报销医疗费498万元。四重医疗保障机制的建立,有效地解决了贫困患者就医负担。例如:长江乡居民刘绍贵患脑梗塞在哈尔滨市医大一院住院政策内报销总额13230元,基本医疗只报6511元,通过大病保险报销3581元,补充保险报销879元,医疗救助报销1785元,在基本医疗报销的基础上,多报销6245元,相当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倍。
二是适度提高贫困人口报销水平。我们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了报销比例,确保其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能够享受更高的报销待遇。例如,对于在县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贫困人口,我们将报销比例从原来的70%提高到85%,极大地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同时,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的贫困人口,我们进一步放宽了报销条件,取消了起付线,提高了封顶线,使得他们能够更加充分地享受到医疗保障政策的实惠。此外,我们还对患有慢性疾病的贫困人口实行了长期处方制度,一次可开具不超过3个月的药量,减少了他们频繁往返医院的麻烦,同时也降低了交通和时间成本。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提升了贫困人口的健康水平,也增强了他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三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了确保贫困人口能够便捷地享受到医疗保障政策,我们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了全面优化。首先,我们简化了贫困人口的报销手续,通过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了“一站式”结算服务,即贫困人口在出院时可以直接在医院结算窗口办理所有报销事宜,无需再往返于多个部门之间,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其次,我们加强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定期培训医护人员,更新医疗设备,提升诊疗水平,确保贫困人口能够在“家门口”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最后,我们建立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为每位贫困人口配备了专门的家庭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定期随访、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帮助他们更好地管理自身健康,预防疾病的发生和发展。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提高了贫困人口的就医体验,也有效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二、就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脱贫方式之一。为此,县人社局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就业扶贫的号召,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政策措施,全力促进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就业。一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我们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技能需求的贫困人口,分类组织实施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如家政服务、电工焊工、农业种植养殖技术等,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增强就业竞争力。据统计,201x年至201x年期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0期,培训贫困人口6000余人次,其中,已有4500余人顺利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人均增收超过20xx元。二是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拓宽就业渠道。我们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就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岗位信息,精准对接供需双方需求。同时,我们还积极与企业、合作社等用人单位合作,组织专场招聘会,引导和鼓励他们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据统计,201x年以来,共举办各类招聘会30余场,达成就业意向20xx余个,有效缓解了贫困人口的就业难题。三是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对于年龄偏大、身体残疾、文化程度较低等就业困难的贫困人口,我们开发了一批适合他们的公益性岗位,如保洁员、保安员、护林员等,并给予一定的工资补贴,确保他们能够通过劳动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据统计,201x年以来,共开发公益性岗位500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500人,年人均增收超过1万元。
三、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为此,县人社局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工作,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教育扶贫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每一名贫困家庭学生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一是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我们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贫困学生资助的相关规定,确保各项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我们还根据贫困学生的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了资助标准,扩大了资助范围,使更多学生受益。据统计,201x年至201x年期间,共发放各类助学金、生活补助等资助资金1200余万元,惠及贫困学生1.5万余人次。二是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我们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对贫困地区学校进行改扩建,添置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改善师生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时,我们还注重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定向培养、公开招考等方式,吸引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任教,并定期开展教师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据统计,201x年以来,共新建和改扩建学校20所,新增校舍面积3万平方米,购置图书10万册,新增教学仪器设备价值20xx余万元,培训教师1000余人次。三是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我们建立健全了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我们还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于已经辍学的学生,我们采取“一人一策”的办法,逐一劝返复学。据统计,201x年以来,共劝返辍学学生100余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四、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社会保障兜底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县人社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助尽助。一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我们不断调整和完善城乡低保标准,确保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入户调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申请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予以清退,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据统计,201x年以来,共新增低保对象20xx余人,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1000余人。二是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规定,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照料护理、医疗救助等全方位的服务,确保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不同特困人员的需求。据统计,201x年以来,共为特困人员发放生活保障金和护理补贴1000余万元,惠及特困人员1000余人。三是加强临时救助工作,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们建立健全了临时救助制度,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内容,确保困难群众在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据统计,201x年以来,共实施临时救助20xx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00余万元。
总之,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保持攻坚态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