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系统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做出全面部署,特别强调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近年来,某县以加快建成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为抓手,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确保立法反映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作为长期奋战在法治战线的一名普通工作者,近年来,通过参与人大组织的立法调研、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活动,或多或少地接触过立法工作。今天受聘成为我县某基层立法联系点第一批立法信息员,深感使命光荣、责任巨大。接下来,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切实担当起立法信息员的使命,扎实履行好立法信息员的职责。
一是当好“内行人”,推动依法立法。立法工作是一项兼具专业性、综合性、政策性、法律性、实践性的综合工作。作为一名立法信息员,要主动加强学习,加深对立法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注重提升参与立法工作的基本素养,在参与立法过程中力争做“内行人”、说“内行话”。一方面,要自觉加强对《宪法》《立法法》等立法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对立法原理、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等进行全面学习。另一方面,在日常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复议与应诉等业务工作中,以学促干、边学边干,不断强化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加强自身法律知识储备。同时,还要积极参与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调研交流等活动,提升掌握法律知识和前沿政策的水平,从而提高参与立法工作的能力。
二是当好“传声筒”,推动民主立法。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一座架在人民群众与立法机关之间的“连心桥”,也是确保群众立法意见直达立法机关的“直通车”。在立法意见征询过程中,深入群众,广开言路,认真倾听并及时向立法机关反馈群众对立法计划、法律法规草案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是践行民主立法的应有之义。一方面,要把立法机关的立法意图、关注重点准确无误地传达给群众,让群众了解立法背景、目的和意义,增强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基层群众的真实想法和实际需求,确保立法能够真正体现人民的意愿和利益。此外,还要善于总结归纳群众的意见,形成有价值的立法建议,为立法机关提供参考。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尊重多数人的意见,也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合理诉求,确保立法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是当好“联络员”,推动科学立法。科学立法不仅要求立法内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还要求立法过程遵循科学的方法和程序。作为立法信息员,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立法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有效沟通。一方面,要及时向立法机关传递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专家和学者的专业意见,帮助立法机关更全面、更准确地把握立法涉及的专业问题,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另一方面,要协助立法机关开展立法调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社会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确保立法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同时,还要积极参与立法评估工作,对已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实施中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推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我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在参与立法工作的过程中,我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所提建议和意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我还将注重与其他立法信息员的交流合作,共同探讨立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分享经验做法,形成工作合力,为推进我县乃至更大范围内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总之,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立法信息员,我深知肩负的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努力当好“内行人”、“传声筒”和“联络员”,为推动我县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我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精心指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们的立法工作必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