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共同召开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与反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动员全市上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起全面攻势,确保我们的工作真正惠及民生、赢得民心。
一、深刻把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与反腐败问题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的关键举措。
(一)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与反腐败问题,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违背了党的初心使命。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这些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与反腐败问题,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党的执政基础在于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只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同时,这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我们党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
(三)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与反腐败问题,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良好的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必须通过整治这些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全面总结前一阶段集中整治工作的成效与经验
自去年启动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与反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应。二是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纪律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应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市纪委监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据统计,截至20xx年底,全市共立案查处涉及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200余起,处分党员干部300余人,追缴违纪资金1000余万元。这些案件的查处,不仅有效震慑了潜在的违纪违法行为,也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
(二)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们在整治过程中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长效机制。一是完善了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明确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建立了廉洁自律教育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健全了信访举报和线索处置机制,畅通了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处理。
(三)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纪律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纪律意识。许多单位和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举办廉政讲座等,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警示。同时,我们还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新一轮集中整治行动
虽然我们在前一阶段的集中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领域和环节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因此,我们必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推进新一轮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
新一轮集中整治行动要聚焦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特别是要加大对扶贫领域的整治力度。我们要深入查找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二)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整治效能
在新一轮集中整治行动中,我们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二是推行“互联网+监督”模式,利用网络平台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提高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三)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治成效
新一轮集中整治行动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我们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为确保新一轮集中整治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我们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市纪委监察委要成立新一轮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职尽责,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一轮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同时,要鼓励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实效
市纪委监察委要加强对新一轮集中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五、总结
同志们,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关系到党的形象和民心向背的大事。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新一轮集中整治行动,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