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关于集中整治最新部署,省市纪委监委联合督导组《督导提醒提示函》要求,听取集中整治“决战七、八月”工作情况汇报、“2+3+5”项目化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分析查找不足,研究解决对策,强化统筹调度、明确任务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对坚定不移超常规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再调度、再推进,对“冲刺九、十月”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七月份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超常规纵深推进集中整治不放松的通知》《六点考虑》,按照“五个超常”要求,主动对标找差距,强化措施补短板,攻坚克难求突破,“决战七、八月”工作取得新进展。但还存在个别领域整治成效不够明显、数据填报不够及时全面等问题。当前,离7个月的集中整治期限还剩下不到2个月的时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站位,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部署,按照“五个不放松、一个始终坚持”的要求,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以超常规举措、超常规力度,全力冲刺、背水一战,推动集中整治走深走实,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下面,根据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持续抓好压力传导,压紧压实“三方”责任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行动。全县各级党委、纪委监委和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深化认识、慎终如始,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从超常规的要求中,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把集中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纪委监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委监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反应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职能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时限和标准,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对本行业、本系统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精准发力,深入推进“2+3+5”项目化专项整治
“2+3+5”项目化专项整治是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是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两整治、三提升、五规范”目标,精准施策,靶向治疗,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是扎实推进“两整治”。要继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扶贫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众。要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民生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二是全面提升“三提升”。要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强化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要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打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要着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三是严格落实“五规范”。要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小微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加强权力运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要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推行村级财务公开,实行“村账乡代管”,杜绝“微腐败”。要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项目质量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廉洁高效。要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交易规则,确保交易公平公正。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
三、强化统筹协调,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协同作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县纪委监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要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挂钩,激发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中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成效,营造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加强作风建设。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不搞数字游戏,不追求表面光鲜,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同志们,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事关党心民心,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中央、省市县的部署要求,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