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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XX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和认定程序》中,有关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验收考核指标共有2个方面3条标准,分别是在贫困人口脱贫指标1项2条,贫困村退出1项1条,现在我就相关工作做一简要汇报: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参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资助政策(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指标第五项第1条)。根据甘民发〔201x〕258号文件精神,对全区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和孤儿参加201x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了参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和一二类低保户全额资助,成年人每人资助180元、未成年人每人资助100元,三四类低保户每人资助30元。对全区纯建档立卡贫困户按人均30元标准进行资助,资助116371人349.1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特困人员按低保、特困的标准资助,资助17071人99.32万元,共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3442人448.43万元,全面完成了201x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个人缴费资助任务。

  二是符合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了相关特惠政策(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指标第五项第2条第4款)。从201x年9月30日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区民政局通过医疗救助政策全部兜底解决。201x年5月,我区与市区内13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协议,每家医院派驻1名工作人员开展人工结算,并拨付结算预付款190万元。截止9月7日前共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963人,救助资金577.67万元。

  三是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第四项第4条)。1.精准认定农村低保保障对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x年为4000元/年)的家庭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201x年,我区共新纳入低保对象2134户6342人,其中因病致贫1234户3542人,因残致贫600户1800人,因学致贫300户900人。2.实施分类施保,提高保障水平。针对不同类型的低保对象,实施分类施保,对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在享受低保救助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比例的增发补助金,切实提高了保障水平。201x年,我区共增发补助金120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200人次。

  四是临时救助制度有效落实(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第四项第5条)。为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我区建立健全了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201x年,我区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1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400人次,其中因病致贫1000人次,因灾致贫200人次,其他原因200人次。通过临时救助,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防止了因病、因灾返贫现象的发生。

  五是特困人员供养水平稳步提升(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指标第四项第6条)。为进一步改善特困人员的生活条件,提高其生活质量,我区不断加大特困人员供养力度,确保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1x年,我区共供养特困人员1200人,其中集中供养300人,分散供养900人。集中供养标准由201x年的6000元/年提高到201x年的72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由201x年的4800元/年提高到201x年的5760元/年。同时,我区还积极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政策,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分别按每人每月6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照料护理补贴,全年共发放照料护理补贴144万元,惠及特困人员1200人次。

  六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全面落实(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指标第四项第7条)。为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我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政策要求,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x年,我区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00万元,惠及困难残疾人120xx人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00万元,惠及重度残疾人8000人次。通过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有效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条件,减轻了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七是儿童福利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指标第四项第8条)。为了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我区不断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确保每一名儿童都能健康成长。201x年,我区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360万元,惠及孤儿300人;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240万元,惠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0人。此外,我区还积极开展了“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项目,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医疗康复、教育资助等服务,全年共投入资金120万元,惠及儿童120人次。

  八是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成效显著(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指标第四项第9条)。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我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帮困活动,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201x年,我区共组织各类社会扶贫活动200余场次,参与志愿者1000余人次,筹集社会捐赠资金1200万元,物资折合人民币800万元。这些资金和物资主要用于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支持产业发展、资助贫困学生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百企帮百村”行动,得到了广大企业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共帮扶贫困村100个,投入帮扶资金600万元,帮助1000余名贫困人口实现了稳定就业。

  九是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稳步推进(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指标第四项第10条)。为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我区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了社会救助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201x年,我区完成了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一期建设,初步实现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业务的在线办理。201x年,我区又启动了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二期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平台功能,增加了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业务模块,实现了社会救助业务的全流程网上办理。目前,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已覆盖全区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是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培训工作扎实开展(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指标第四项第11条)。为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的有效落实,我区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201x年,我区共组织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班10期,培训基层干部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20xx0余册。通过政策宣传培训,提高了基层干部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了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总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社会救助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社会救助资源统筹不够、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基层经办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补齐工作短板,努力实现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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