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下面,我就做好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森林、草原、湿地和荒漠化土地是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生态保障。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的重要内容。
(一)普查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迫切需要。近年来,虽然我们在生态保护和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生态环境仍然脆弱,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质量不高、功能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通过普查,全面摸清我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资源的底数和状况,准确掌握其变化趋势,对于科学制定生态保护修复政策,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生态资源是最宝贵的财富,也是最具潜力的发展资源。通过普查,进一步查清我县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和分布,为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特色养殖等绿色产业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普查是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的必然要求。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着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这不仅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赋予了我们更重大的责任。只有通过详尽、准确的普查数据,才能为自然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的精准实施,从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工作量大,需要各乡镇、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为此,我们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县人民政府已成立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协调和指导。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普查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普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要将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乡镇也要积极筹措资金,为普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加强技术培训。县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普查人员熟练掌握普查方法和技术规范。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普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严格质量控制。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普查数据审核制度,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普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普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媒体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进展,提高公众对普查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普查成果的宣传报道,让社会各界了解普查工作的成效,增强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等,普及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普查工作。同时,要注重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动员社区、村组等基层单位广泛参与,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社会各界对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又能激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四、注重成果应用,提升普查工作的实效性
普查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普查成果的应用,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完善规划编制。要根据普查结果,科学编制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和利用规划,明确保护目标、重点区域和主要措施,为今后的保护工作提供指导。同时,要将普查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要针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受损生态系统。特别是要加强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确保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同时,要加强对生态修复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效果。
(三)推动绿色发展。要依托丰富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特色养殖等绿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同时,要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通过市场化、多元化的方式,实现生态资源的价值转化,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四)加强科学研究。要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围绕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和利用中的关键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为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科技支撑。同时,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不断提升我县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和利用水平。
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普查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普查工作的跟踪问效。
(一)定期开展督查。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普查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普查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同时,要建立普查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二)严格考核问责。要将普查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普查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加强信息公开。要建立健全普查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强对普查数据的保密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同志们,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是一项关系到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大事。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家园、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