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新学年即将开学之际,我们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XX会议精神和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排部署新学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不断强化全县教科系统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刚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潘凯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县纪委XX同志通报了20XX年以来查处教育系统案件的有关情况,令人痛心,发人深省,引人反思。这里面固然有忘记党员身份、放松自我修养、理想信念滑坡的原因,但也暴露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没有完全到位的问题。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的认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质是构建一个责任体系。就我们全县教育系统而言,局党组、全县各学校党总支(支部)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政治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在分管范围内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横向看,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纵向看,下一级党组织在承担本单位主体责任的同时,要向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具体讲,就是我本人对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县局各位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对......
预览结束,免费获取全文或定制代笔此类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