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开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X组明电字〔201x〕11号)精神要求以及市纪委有关要求,在召开县委常委班子201x年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暨汲取何加顺案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县扶贫办牵头采取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向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县各人民团体及驻县有关单位党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共征求到原始意见建议39条,经梳理归纳6个方面23条,现原汁原味予以报告。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方面(3条)
建议在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时,要结合基层实际情况讲通讲透,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当前,一些干部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后,虽然能够背诵相关要点,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未能将这些理论与本地的具体情况紧密结合,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特别是提高他们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确保扶贫政策在落地过程中更加精准有效。
2. 建议结合“屋场贴心会”等载体,深入基层一线,进一步加大对扶贫政策的宣讲力度。通过“屋场贴心会”等形式,可以更直接地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同时也能更有效地传达党的扶贫政策,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此外,还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拓宽政策宣传渠道,确保政策信息覆盖到每一个角落。
3. 建议督促乡村两级定期组织脱贫攻坚政策的培训,解决对上面的方针政策吃不透,导致下面工作搞不清、摸不透,出现工作被动的问题。目前,部分乡村干部对于上级的扶贫政策理解不够深刻,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为此,建议定期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和有经验的干部进行授课,帮助基层干部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政策精髓,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推进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不够精准方面(8条)
建议加大对城镇脱贫解困工作的投入,进一步落实扶贫政策,落实帮扶举措,使我县城乡同步实现小康目标。当前,我县在农村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城镇贫困人口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为了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需要加大对城镇贫困人口的关注和支持,通过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共享发展成果。
2. 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不能拔高标准,避免边缘户攀比。如,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过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在县内医院住院费用自付部分不到10%,有的对象甚至可以全部报销,导致部分贫困户不愿出院,也导致部分贫困边缘户心理不平衡。针对这一问题,建议在制定和实施扶贫政策时,既要确保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又要避免过度福利化,防止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可以通过设置合理的报销比例和条件,引导贫困户合理就医,同时也要关注贫困边缘户的需求,适当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
3. 建议合理安排扶贫项目资金,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让贫困户受益。近年来,我县在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项目效果不佳等问题。为此,建议在项目立项阶段就充分调研论证,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在项目完成后要及时评估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的实施提供参考。
4. 建议健全产业奖补措施。在扩大种养数量的同时,要进一步注重产业的效益。目前,一些地方在产业扶贫中过于追求规模和数量,忽视了质量和效益,导致产业发展不可持续。为此,建议在制定产业奖补政策时,不仅要考虑产量和规模,还要注重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农户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提高产业的整体水平。
5. 建议精准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如,目前安全住房保障存在拔高标准现象,有的贫困户住房不仅粉刷了外墙,还贴了墙砖,导致部分贫困边缘户心理不平衡。在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保障标准,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也不能盲目拔高造成资源浪费和社会矛盾。同时,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真正惠及到最需要帮助的人群。
三、扶贫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4条)
建议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扶贫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此,建议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扶贫干部的教育和培训,使他们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广大扶贫干部积极投身于脱贫攻坚事业中。
2. 建议加强对扶贫干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近年来,尽管我县在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个别干部顶风违纪,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建议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 建议建立健全扶贫干部关心关爱机制,激发扶贫干部的工作热情。扶贫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广大扶贫干部付出辛勤努力。为此,建议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全方位关心关爱扶贫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能够安心工作、舒心生活。同时,要大力宣传表彰在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4. 建议强化扶贫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确保扶贫任务按时完成。面对艰巨的脱贫攻坚任务,每一名扶贫干部都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为此,建议通过签订责任书、开展承诺践诺活动等方式,明确扶贫干部的责任和目标,激发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各项扶贫任务能够按时保质完成。
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面(4条)
建议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查找制度漏洞,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2. 建议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必须管好用好。为此,建议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用在刀刃上。同时,要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防止出现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
3. 建议完善扶贫项目公开公示制度,提高扶贫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公开透明是做好扶贫工作的基本要求。为此,建议在扶贫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都要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更要做到阳光操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4. 建议建立健全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信访举报是发现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为此,建议设立专门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窗口,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同时,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反馈等工作机制,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2条)
建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脱贫攻坚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的起点。为此,建议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继续加强对已脱贫人口的跟踪监测,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确保脱贫成果得到巩固。同时,要注重提升脱贫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方式,帮助他们实现稳定增收。
2. 建议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贫困地区长远发展。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为此,建议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要注重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的大潮中奋勇向前。
六、其他方面(2条)
建议加强扶贫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良好的社会氛围是做好扶贫工作的有力支撑。为此,建议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报道各地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讲述贫困群众自强不息、脱贫致富的感人故事,弘扬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参与扶贫的热情。
2. 建议加强与外部力量的合作,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脱贫攻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为此,建议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合作,充分发挥他们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共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集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内容涉及扶贫工作的多个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梳理归纳这些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扶贫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