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的贯彻实施,在全县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5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水法》执法检查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县水务局、xx镇新寺村宏泰公司苗木基地节水灌溉工程点、xx镇新柳村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点、xx镇胡河村城区供水工程水源地、xx镇东河村城区应急调水工程点、xx镇岳王村河道采砂工程点,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县贯彻实施《水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水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水法》的学习宣传不断深入。一是县政府及水利部门能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了《水法》、《河道管理条例》、《防洪法》等水利相关法律法规,用水、节水、保护水资源及防治水害的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宣传,以强化法制宣传为引领、依法治水管水为重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水法》宣传系列活动。三是开展了水利工程建设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制定了《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通知》、《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各项规章制度,使《水法》执法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取得实效。一是实施了胡家河电力提灌水源维修工程,日供水能力由原来的1000立方米增加到4000立方米,有效缓解了城区居民用水紧张的问题。二是建设了永宁河向城区应急调水工程,争取投资1800万元新建日处理水9600立方米的唐家坝电力提灌工程,基本解决了城区供水不足的矛盾。三是积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58处,解决了4万多名群众和6000多名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并建成了水质化验中心,为农村供水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还对部分老旧供水管网进行了改造升级,提高了供水效率和质量,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安全。
二、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措施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我县严格按照《水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一是加大了对水资源污染的防治力度,实施了多项水污染防治项目,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有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改善了水环境质量。二是加强了水资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对重要水源地进行了严格的保护,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三是推进了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推广,鼓励企业和居民采用节水技术和设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四是建立健全了水资源监测体系,定期对主要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进行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资源状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防汛抗旱及灾害防治工作
在防汛抗旱及灾害防治工作中,我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加强防洪减灾体系建设。一是完善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二是加强了水库、堤防等重点防洪工程的建设和维护,提升了防洪能力。三是加大了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控力度,建立了预警预报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群众做好防范准备。四是加强了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优化了水资源配置,提高了抗旱保供水能力。五是开展了防汛抗旱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尽管我县在贯彻实施《水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一是部分乡镇对《水法》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贯彻落实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特别是在工业和农业用水方面,如何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还需进一步探索;三是城乡供水设施建设不平衡,农村地区供水保障水平相对较低;四是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尚需完善,跨部门协调配合不够顺畅;五是基层水利队伍建设滞后,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影响了水利工作的整体推进。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水法》的学习和宣传,特别是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科学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严控高耗水行业准入门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重点解决农村地区饮水安全问题,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四是健全水资源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五是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专业化水平,为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依法治水、科学管水,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开创我县水利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