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凝神聚力打赢这场攻坚战,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结合时间表、路线图,目前各阶段的任务都在扎实稳步的推进之中,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201x年以来,我院根据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大力推进“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x年1月至8月,新收各类执行案件962件,同比上升82.3%,结案456件;已结案件涉案标的额为10768.31万元。
(一)精心部署,齐心解决执行难。我院高度重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李某某任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某某任副组长,执行局、政治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执行局长张某某任办公室主任,王某某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告、协调和组织实施等各项事宜。出台了《xx市xx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x年度实施细则》,并开展动员大会,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
(二)主动汇报,支持解决执行难。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区委政法委汇报通报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市中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要求和《实施方案》,争取党委领导支持,争取监督支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参与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随时通报重大工作情况。
(三)多措并举,全力解决执行难。组建新型执行团队。面对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这一困境,我院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形势要求,大力推行执行团队化建设,在201x年初,我院正式探索建立“1+1+1+2”执行团队模式,即一名法官、一名助理、一名书记员加两名司法警察组成的执行团队。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执行效率,确保每一个执行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我院还注重加强执行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执行人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提升执行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升执行效能。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我院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执行工作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一是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实现对执行工作的实时监控和调度,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二是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快速查询和控制,有效破解了“查人找物”难题。三是推广使用移动执行APP,方便执行人员随时随地进行案件办理,提升了执行工作的便捷性和高效性。四是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对历史执行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的精准度和针对性。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为了更好地推动执行工作,我院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进展。一方面,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执行动态、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解读,增强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六)严格依法办案,保障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中,我院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每一个执行行为都合法合规。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同时,注重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过度执法而损害其合法权益。对于确有困难无法一次性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积极探索分期履行、以物抵债等方式,帮助其渡过难关,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七)深化执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我院积极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多方参与、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一是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车辆信息等,为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与检察机关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是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融资信贷等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四是与银行、房产、土地等相关部门建立财产查控机制,拓宽财产查控渠道,提高财产查控效率,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八)创新工作机制,激发内在活力。为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需要,我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激发内在活力。一是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将简单案件交由快执团队快速办结,复杂案件由专案组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实现了执行资源的合理配置。二是推行执行和解制度,鼓励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既减轻了法院的执行压力,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探索建立执行悬赏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提高了执行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四是建立健全执行回访机制,定期对已结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执行结果的满意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综上所述,自201x年以来,我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精心部署、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