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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1x〕934号)文件要求,x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管理层高度重视,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行长、分管副行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检查实施工作小组,xx部为牵头部门,抽调相关业务部门业务骨干组织开展和持续推进本项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现将专项治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银保监会相关文件精神,本行高度重视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并积极组织实施检查工作的开展和推进。首先,本行管理层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深刻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其视为提升本行管理水平、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契机。为此,董事长与行长室联合组织召开了各条线负责人专题动员会议,会上详细传达了银保监会下发的文件及xx银监局的具体工作要求,对自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落实。同时,本行迅速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检查实施工作小组,组织召开了各部门业务骨干动员会议,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对排查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解,培训了排查方法,重申了注意事项及推进目标,并对检查内容和检查时点进行了明确分工,要求责任到部门、到人,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能够扎实有序推进。

  其次,为确保自查工作的高效性和针对性,本行根据xx银监局的自查工作要求,组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多次会议,深入研究文件精神,制定了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方案。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本行不仅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执行,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进行了适当的细化,力求使方案更加贴合实际需求。方案制定完成后,本行按照规定时间上报至xx银监局,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认可。同时,根据行总部的统一部署,成立了专项自查实施小组,由xx部牵头负责,抽调行总部职能部室的业务骨干参与其中,明确了检查分工,统一了作业底稿,强化了查前培训,确保此次专项排查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再次,为了保证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本行根据自查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本行抽调了相关部室的业务骨干组成检查团队,对股权获得的合规性、资金来源的真实性、股权关系的规范性和透明性、股东行为的审慎性以及关联交易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覆盖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团队严格遵循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潜在的风险点,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提出整改建议。此外,本行还特别注重检查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为后续的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自查发现问题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自查,本行发现了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部分股东股权结构较为复杂,存在一定的隐性股东现象。虽然本行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股东信息档案,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部分股东的股权结构较为复杂,涉及多个层级的控股关系,导致在股权穿透识别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此外,个别股东可能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况,这不仅增加了股权管理的难度,也可能为未来的股权变更埋下隐患。

  第二,少数股东的资金来源透明度有待提高。尽管本行在股东准入审查环节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来确保股东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但仍有少数股东的资金来源不够清晰。特别是在一些跨境投资案例中,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差异,使得资金来源的核查变得更加复杂。对此,本行将进一步加强与监管机构的合作,完善股东资金来源的核查机制,确保所有股东的资金来源合法、透明。

  第三,股东行为的规范性仍需加强。尽管本行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股东行为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个别股东的行为仍存在一定的不规范现象。例如,个别股东未能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了其他股东的知情权;还有少数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提案和表决行为缺乏合理的商业理由,可能对本行的经营决策产生不利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本行将进一步加强对股东行为的监督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所有股东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本行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进一步优化。本行已经建立了一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部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不够及时、完整,影响了市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判断;还有少数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性存在争议,可能对本行的利益造成损害。对此,本行将严格按照银保监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督,确保所有关联交易公平、公正、透明,维护本行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整改措施及成效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本行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整改程序,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首先,本行进一步完善了股东信息档案管理系统,引入了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了股权穿透识别的能力。通过系统升级,本行可以更加快速准确地识别出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有效防止了隐性股东现象的发生。同时,本行加强了与股东的沟通交流,要求所有股东定期更新其股权结构信息,确保股东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其次,为进一步提高股东资金来源的透明度,本行加强了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合作,共同研究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股东资金来源核查标准。本行要求所有新股东在申请入股时必须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并承诺对其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对于已有的股东,本行也将定期对其进行资金来源的复核,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将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所有股东的资金来源合法、透明。

  再次,针对股东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本行进一步完善了股东行为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强调了股东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本行还定期组织股东参加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此外,本行还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股东行为评价体系,对股东的行为进行定期评估,对于违反规定的股东,本行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维护本行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为优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行进一步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流程和标准,确保所有关联交易均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同时,本行加强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所有关联交易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开,确保交易的透明度。此外,本行还建立了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的评估机制,对于存在争议的关联交易,将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独立评估,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

  四、总结与展望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自查,本行深刻认识到了在股权管理和关联交易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也看到了自身在提升管理水平、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本行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展望未来,本行将继续秉承“稳健经营、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本行将紧跟时代步伐,顺应金融科技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的新路径,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本行还将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和政策变化,主动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不断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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