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委严格按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坚定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提供有力的支持以保障案件办理、加强监督检查以及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首先,在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方面,县委立足于履行主体责任,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主要党政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责任、主要领导的责任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也根据要求逐级签订了责任书,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县委及纪委的主要负责人采取了“请上来”和“走下去”的方式,定期与乡镇和部门的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约谈,有效传递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压力,增强了他们主动履行职责的意识。截至目前,已对7位县级干部、26位乡镇和部门的“一把手”进行了约谈。
其次,强化责任意识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干部培训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举办座谈会、专题辅导讲座、深入研读解读文章、开通微信平台、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确保这些重要的思想和理念深入人心。此外,县委还扎实开展了述廉工作,精心组织县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旨在进一步强化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目前,述廉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即将正式展开。
在全力保障和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县委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职能转变、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集中精力于核心职责,回归本职工作。为此,县委在精简议事机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将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71个大幅减少至11个,有效减轻了纪检监察机关的非主业负担。同时,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县委选调了7名优秀干部加入纪委监察局,并及时补充了四个空缺职位的乡镇(街道)纪委书记,确保了纪检监察队伍的力量得到增强。在经费保障方面,县委给予了纪检监察工作充分的资金支持,确保其能够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在执纪办案方面,县委对重大案件采取亲自督办、全程关注的态度,坚决禁止任何个人或单位干预纪委的办案过程,杜绝向办案人员施压或设置障碍的行为发生。
此外,县委还注重通过制度创新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效能。例如,探索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如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管理、重大项目审批等,通过专项检查、巡视巡察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防范风险的发生。
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委还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利用多种媒体渠道普及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公众的认识度和参与度。特别是针对年轻干部群体,县委组织了一系列的学习活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这些努力,不仅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水平,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面对未来,县委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们将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