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提升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与水平,我区积极行动,着力于整顿、规范并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效率及服务质量,对“空壳社”进行了专项排查与清理。现将具体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已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XX户,涵盖种植业、养殖业、农机服务、农资供应、农产品运输销售、加工以及农业技术服务等多个领域。这一数字不仅反映了我区农村经济结构的多元化趋势,也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热情与活力。
二、工作进展
为了确保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联合区农业局、区税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建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调查。截止到XX年XX月底,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数据比对和实地走访核实,确认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为XX个,其中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有XX个,已被标记为非正常户的有XX个,停止营业或实际上已不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的合作社数量达到XX个,另有XX个合作社因无法联系到负责人而被列入重点关注对象,还有XX个合作社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空壳社”的成因分析
通过对上述数据的深入分析,我们发现造成“空壳社”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政策导向下的投机行为。部分个人或团体出于获取国家补贴、享受税收减免、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等目的,注册成立了形式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但实际上并未真正开展符合合作社性质的生产经营活动。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初衷,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2. 注册流程简便且缺乏有效监管。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门槛相对较低,加之日常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使得一些不具备实际运营能力或意愿的主体能够轻松获得合法身份,进而形成了大量“五无”合作社——即无实际出资、无固定场所、无必要的行政审批手续、无明确的组织架构、无实质性的业务活动。这类合作社的存在不仅浪费了有限的社会资源,还可能成为滋生违法行为的温床。
3. 地方政府考核压力驱动。在某些情况下,地方行政部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可能会采取鼓励甚至默许的方式,促使辖区内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然而,数量的增长并不等同于质量的提升,若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指导和严格的审核把关,很容易导致“空壳社”问题的产生。
4. 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之初就存在着严重的家族化倾向,主要由少数几个核心家庭成员控制决策权,其他名义上的社员往往难以参与实际管理和收益分配。长此以往,不仅容易引发内部矛盾冲突,也可能因为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而导致合作社逐渐失去生命力。
四、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
强化政策引导与扶持。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条件和运行标准,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同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2. 优化注册审批程序。简化不必要的行政手续,降低创业者的时间成本,但同时也要加强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管,确保每一家新成立的合作社都能满足基本的资质要求,避免出现“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
3.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依托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生命周期的动态跟踪管理,定期开展评估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于长期不履行义务、违反法律法规的合作社,应依法依规予以撤销或注销。
4. 推动规范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技能,提升整体竞争力。
5. 深化社会宣传与教育。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合作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激发他们参与合作社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还要注重挖掘和推广成功案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更多人走上合作共赢的道路。
总之,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