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2025年04月2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乡村振兴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自202x年X月起,我市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一) 政治监督精准发力,责任落实成效显著
通过常态化、精准化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压实了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室组地”联动机制,对X个县(市、区)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无死角、整改见实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走访群众X人次,发现并纠正X起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此外,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市纪委监委联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形成监督合力,推动资金管理更加规范化。
(二) 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乡村振兴资金的违纪违法案件X件,处理党员干部X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典型案件包括某县生态环保局原局长张某因滥用职权,擅自变更生态保护项目资金用途,导致X万元资金被挪用于非相关领域;以及某镇村村委会主任王某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中弄虚作假,致使X万元资金被虚套等问题。这些案件的查处,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维护乡村振兴资金安全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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