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5年04月20日)
近年来,xx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践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推动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我局办理的部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先后被评为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十大案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202x年,全市案件数量再创新高,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0起,全部完成结案,结案率100%,并实现了8个县(市、区)案件办理全覆盖。
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赔偿管理制度
xx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处罚案件相结合,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列入法规和行政执法常态化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建立约谈和考核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对执法巡查、信访投诉、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等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通过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其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为案件办理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齐抓共管,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格局
多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定期组织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开展案件线索查办工作。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推动形成了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密切配合,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邀请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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