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大连甘井子恒通、庄河北方、开发区汇银、花园口信达4家小额贷款公司揭牌仪式。这4家小额贷款公司是我省首批获准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标志着全省及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是我市完善涉农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重要举措。在此,我代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4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出席今天揭牌仪式的各位领导和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是发展和完善民间融资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和政策突破。在当前全省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的宏观背景下,首批4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对于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涉农地区的金融服务,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市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金融办、大连银监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农委等部门组成的“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了专门会议,全面部署和推进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市政府金融办被指定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和涉农区市县政府的职责分工及试点工作安排和要求。
我市各界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反应积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已有24家企业递交了牵头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10家公司上报了筹建申请材料,市金融办会同大连银监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成立了联合审核小组,对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初审合格后,最终确定了这4家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首批试点单位。
这4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不仅填补了我市小额贷款市场的空白,也为广大中小企业和农户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融资渠道。通过这些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资金压力,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这些小额贷款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规范经营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合规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和服务,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希望4家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抓住机遇,勇于创新,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共同推动我市金融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最后,再次对4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表示祝贺,对各位领导和来宾的到来表示感谢。预祝4家小额贷款公司在未来的经营中取得优异的成绩,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