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2025年03月25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集团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道路和国家政治安全。集团公司党委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集团公司党委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二章 工作机制
明确责任分工
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效落实,集团公司党委需建立健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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