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保障与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报告
(2025年03月18日)
近年来,我市在农村牧区饮水安全保障和水源地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通过深入调研发现,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采取更加系统、全面的措施加以改进。
一、基本情况
(一) 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及保护情况
市人民政府始终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不断强化水源保护管理。通过精心编制规划,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七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其中市县级及以上水源地两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五处。为确保水源地的安全,我市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乡镇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指标。定期对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监察,对辖区饮用水源污染源逐一排查,逐一清理调查摸底,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严格环保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从事与饮水无关的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工作,落实水质月报制度,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水质安全。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保障了群众的饮水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资源支撑。
(二) 农村牧区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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