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
(2025年03月16日)
为加强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通过规范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程序及保密要求,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
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分类
(一) 普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普通文件材料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不涉及工作秘密的各类文件资料。具体包括:上级单位或部门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议材料;本单位起草的调查报告、典型材料;年度工作计划、规划以及工作总结等;各类普查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复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这些材料不仅反映了单位的工作进程,也为后续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二) 工作秘密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工作秘密文件材料是指涉及单位内部机密事项、不宜公开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本单位工作时形成的题词、讲话、声像、图片等重要文件资料;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记录、纪要;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本单位制发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文件、报表等;代上级机关起草的文件的最后草稿;请示与上级的批复,下级单位的请示、报告与本机关的批复、批示;组织沿革、大事记,干部职工、党员花名册,干部任免的文件资料;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表彰材料、事迹材料;对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干部职工的录用、转正、调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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