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5年03月14日)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确保在省内在届全国文明城市观摩互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现就有关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正视存在问题,努力开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我市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去年的测评结果和近期督导暗访情况显示,我市在全国XX个复审保留的地级文明城市中排名靠后,在省内X个在届地级文明城市中的位次也未达到预期目标。这一现状与我市作为XX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定位不符,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存在差距,更未能完全满足全市XXXX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从具体问题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县区、单位及部门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将其视为阶段性任务或突击性行动,缺乏深入研究和长期规划;二是部分人员未能充分认识到精神文明建设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过于注重城市外在形象的塑造而忽视了内在素质的提升;三是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学习不够深入,导致实际操作中出现偏差。针对上述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各相关单位需明确自身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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