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运行规则(试行)
(2025年03月14日)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乡镇(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的运行机制,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共XX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XX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齐昂编发〔202x〕1号),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则旨在通过明确职责、优化工作机制和强化组织领导,推动乡镇(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高效运转,确保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党建办作为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重要职能部门,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作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党建办的人员配置应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求,一般设置3至11人。党建办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负责党建办的全面工作;组织、宣传、政法委员兼任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相关工作。专职副主任及专职干事从乡镇(街道)行政编制人员中选配,具体负责党建办日常事务的处理与落实。
人员选拔与管理
党建办成员的选拔应注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新进人员需经过严格的政审和业务考核,确保其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建立定期培训机制,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
预览结束,免费获取全文或定制代笔此类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