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基于扶贫开发新的历史起点,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某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区域,在未来的三年里面临着贫困县摘帽、50个村退出、16777人脱贫及巩固提升等艰巨任务。我们将会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级的要求,将脱贫攻坚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位置,汇集全县的智慧与力量,全力以赴,坚决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从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首先,我们要精准把握上级要求,通过“三个结合”的方式来安排和部署工作。这包括:一是结合提升全体人员的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通过组织召开各类会议、进行集中宣讲以及专题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央、省市级关于三年行动的新部署以及省、市全会的精神,力求深刻理解其实质内容,准确掌握其核心要义,持续提升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水平。二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底线任务进行再次规划。将三年行动视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基础任务和阶段性任务,以此为指导,精心策划,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结合县域全面奔向小康的目标,明确行动的具体路径。着眼于从整体连片贫困向同步全面小康的转变,明确“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分阶段推进”的行动路径,详细规划当年的任务、提前启动的工作以及后续的巩固提升措施,形成一套“三位一体”的路线图,确保三年攻坚行动能够顺利推进,最终达成全面奔向小康的美好愿景。
为了确保目标的实现,我们将采取“三清单”的方式来控制整个行动的进程。具体来说,就是围绕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三大目标,严格执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确保每一步都处于可控状态。首先,“三清单”管理“户脱贫”进程。针对16777人的减贫目标,根据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脱贫计划、达标补充短板、重点帮扶对象的“三张清单”,确保每个贫困家庭都能稳定达到“一超过六有”的基本标准。其次,“三清单”管理“村退出”进程。围绕50个村庄的退出目标,依据各贫困村的实际状况,分别制定贫困发生率控制、项目安排、资金保障的“三张清单”,确保每个贫困村都能够满足“一个低于五个有”的退出条件。最后,“三清单”管理“县摘帽”进程。围绕县级贫困帽子的摘除目标,根据全县的整体情况,分别制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改善的“三张清单”,确保全县能够顺利实现脱贫摘帽的目标。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我们将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强大合力。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提供坚实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创新金融扶贫模式,拓宽融资渠道,为脱贫攻坚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产业扶持、教育扶持、医疗健康扶持等,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精准落地,惠及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家庭和个人。
三是聚焦产业发展,增强造血功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如农业种植、养殖业、乡村旅游等,通过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增加收入,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加强对贫困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逐步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脱贫。
四是改善基础设施,优化发展环境。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解决水、电、路、网等关键问题,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脱贫攻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让贫困地区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优质的公共服务。
五是注重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先扶志、治穷先治愚的原则,通过宣传教育、典型示范等方式,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理念,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同时,加强贫困地区的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
六是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总之,脱贫攻坚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全面小康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