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精神,积极投身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本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置于显著位置
县纪委不仅是监督机构,更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我们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视为核心任务之一,确保每一项决策都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为此,我们将社会稳定工作列为日常议事日程中的重要内容,无论是组织内部会议还是赴基层调研,都会特别强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我们深刻认识到,缺乏稳定的社会环境,任何改革措施和发展计划都将难以实施,甚至已经取得的成绩也可能因不稳定因素而前功尽弃。因此,我们多次向全体工作人员强调,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将维护社会稳定视为最高原则,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稳定优先”、“稳定至上”。对于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我们坚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避免事态扩大化。
为了进一步强化维稳意识,我们将维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评估。在评优评先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综治委的意见,对于存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的个人或集体,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也有效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尽职尽责、全力支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县纪委始终坚持将维稳工作融入日常纪检监察业务之中,通过实际行动为全县的稳定贡献力量。首先,我们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时,始终保持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于每一封来信,我们都仔细阅读、认真办理;对于每一位来访群众,我们都耐心倾听、细致解答。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我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给予答复和处理;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我们也耐心解释,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这些努力,我们不仅有效缓解了群众的不满情绪,也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此外,我们还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挖细查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通过与公安、检察等多部门的密切协作,我们成功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净化了社会风气。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通过举办廉政教育培训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创新机制、提升效能,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县纪委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工作效能。我们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沟通交流,共同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形势,研究制定应对措施。通过这一平台,我们及时掌握了各类不稳定因素的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我们还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实现了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的动态监控。一旦发现潜在风险点,我们立即采取措施,迅速介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该平台集信息收集、分析预警、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大大提高了我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我们通过平台实时监测人流、车流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此,县纪委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展示先进事迹,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同时,我们还深入社区、农村、学校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法治讲座、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为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我们还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对在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通过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形成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为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
总之,今年以来,县纪委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深知,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为建设平安和谐的X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