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自启动以来,各相关单位积极响应县委及县纪委的工作部署,强化了组织领导,压实了工作责任,深入开展了案件剖析,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现将全县整体工作进展通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各相关单位共筛选并剖析了394件典型案例,累计接受警示教育的人数达到9901人次;共召开了201次民主(组织)生活会;通过全面梳理,查找出了983个岗位风险点,并制定了1110项风险防控措施;在制度层面,废止了64项不合时宜的制度,修订了69项现有制度,新建立了20项制度。
二、检查情况
根据县委的具体指示,县纪委组织了专门的检查小组,对各直属单位以及各镇(街道)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细致督导,期间发布了1期专项通报。据统计,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各类检查活动共计98次,在这些检查过程中发现了198个需要改进的问题,其中129个问题已经得到了有效整改。
三、存在问题
尽管取得了上述成绩,但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责任落实存在不平衡现象。大多数单位能够迅速响应号召,积极开展工作,初步显现了成效。然而,仍有少数单位的党组织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充分认识到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导致这项工作未能成为党组织日常工作的重点之一,党组织负责人在推动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也有待加强。
其次是案件剖析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在选择分析案例时,或是对于县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仅停留在表面的通报层面,缺乏深层次的剖析与思考。这种做法不符合“六对照六查找”和“四个绝不放过”的原则要求,也没有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五个一”标准来推进工作,影响了整体效果。
再次是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有待提升。个别单位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的讨论和反思,未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即通过会议促进思想交流,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风险排查和制度建设方面也存在不足。面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一些单位在进行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时未能做到全面、细致、准确,制度的完善与建立往往缺乏针对性,且对于新制定或修改后的制度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大打折扣。
最后,宣传报道的积极性不高。很多单位虽然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未能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这不仅限制了本单位的进步空间,也不利于全县范围内优秀实践的交流共享。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为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此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传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深化案件剖析,提升警示教育效果。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六对照六查找”和“四个绝不放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不仅要指出问题所在,更要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真正达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目的。
三是严肃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要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规范程序,严肃纪律,确保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洗礼,作风得以转变。
四是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结合实际,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要注重制度建设,确保每项制度都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机制,确保制度落地生根。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力;同时,鼓励和支持基层单位大胆创新,探索更多适合本地实际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全县乃至更大范围内的以案促改工作提供借鉴。
总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信心决心,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更加有力的实际行动,推动这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