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创新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关键在加快农业农村发展
一、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
《决定》提出:“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把新型工业化纳入统筹城乡发展之中并摆在首要位置,形成三位一体发展格局,为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增加了新内涵。在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中,工业居于主导地位,具有带动作用。农业的现代化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方式的工业化,即从传统的作业方式和靠天吃饭转变为机械化、智慧化、绿色化的生产方式,从而大大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使农业由一个落后的、脆弱的产业转变为先进的现代化产业。实现农业这一历史性转变,必须有强大的工业支持。《决定》把新型工业化放在城乡融合发展突出位置,就是强调发挥新型工业化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撑作用。
新型城镇化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另一重要抓手。城镇不仅是人口聚集地,更是经济活动的主要载体。通过新型城镇化,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人口有序转移,实现城乡之间的人口、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新型城镇化不仅能够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还能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式,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因此,《决定》强调要“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这既是对城乡融合发展路径的明确指引,也是对城乡关系的新定位。
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环节。乡村振兴战略涵盖了产业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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