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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

  关于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x一2027年)》,培育外贸新动能,加快贸易强省建设,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强跨境电商主体引育

  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推动优质产业带与平台深度合作,以政府补助加平台让利等方式,加快建设展示选品中心、线上产业带专区。省级财政对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提升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地区,择优予以激励支持,单个产业带选品中心或线上专区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促进产业带内的企业更好地对接国际市场,还能提高区域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同时,政府将加强对这些项目的跟踪评估,确保资金使用高效、透明,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

  2. 推动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鼓励各地建立企业梯度培育库,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激励支持。具体措施包括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首次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企业提供一次性启动资金;对年度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按比例给予销售奖励。此外,还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其解决在转型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短缺、技术瓶颈等问题。通过这些举措,旨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境电商企业群体,为浙江外贸发展注入新动力。

  3. 鼓励跨境电商“品牌出海”。加大跨境电商出口知名品牌的培育力度,对通过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企业,给予激励支持。省级财政将重点支持企业在品牌建设、市场营销、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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