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食药监函[20xx]69号《关于开展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履行药品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药品分类销售行为,我局于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8月20日在全县开展了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接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和责任人,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在检查同时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警示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带来的严重后果,要求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做到:一要依法经营,处方药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二要诚信经营,不得夸大、虚假宣传药品疗效;三要不断提高营业员的素质,加强学习了药品知识,掌握不规范用药的危害,药品不良反应,以便于全面准确地给顾客介绍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局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了相关政策法规。一方面,我们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合理用药的科普文章和政策解读,旨在提高公众对处方药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我们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增强社会各界对药品安全的关注度和支持度。此外,我们还邀请媒体参与报道,扩大了社会影响力,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这些举措,不仅提升了公众的安全意识,也促进了药品零售企业的自律意识,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监管、严肃处理
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执法车辆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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