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以建设“阳光民政”为主线,切实履行好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国防建设、提供社会服务职责,实现全县民政事业科学跨越发展。
一、社会救助
规范完善城乡低保
提高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760元。巩固“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成果,落实《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明确审核审批程序和工作时限,建立完善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对重点村(居)低保对象开展入户复核和低保资格认定工作,所有新申报低保对象做到入户核查率、信息核对率100%。对所有村(居)低保经办人员重新签订承诺书,并进行公示。在全县每个村(居)设立1处标准统一、样式一致、内容规范的低保信息公示栏,对低保政策及低保信息进行长期公示,同时做好信访查处、公示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我们还将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平台对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救助资金的精准发放。通过与公安、人社、住建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的发生。定期组织低保政策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对于困难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预览结束,免费获取全文或定制代笔此类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