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空编率过高问题,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我们对本县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结构、空编等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通过深入调研和系统评估,我们明确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效能和质量。
一、队伍整体情况
(一)机构数量
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X个,机关直属事业单位X个;巡察办X个;乡镇纪委X个。这些机构的设立,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每个机构都肩负着不同的职责,确保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覆盖和高效运作。其中,内设机构主要负责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等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则侧重于对驻在部门的监督,确保其廉洁从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承担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任务;巡察办负责对各级党组织进行巡察,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乡镇纪委则直接面向基层,维护群众利益。
(二)编制情况
县级情况:三定方案核定县纪委监委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共X个,现在编在岗X人。其中:委机关行政编制总数X个,现有X人,事业编制总数X个,现有X人,空编数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行政编制总数X个,现有X人;巡察办行政编制X个,现有X人,空编数X个(巡察办主任编制在县纪委监委机关)。乡级情况:全县X个乡镇,每个乡镇按X个编制配备纪检干部,其中开云镇按X个编制配备。X个乡镇共配备纪检监察干部X人,全部配备到位。这种编制安排,既保证了各层级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为未来的发展留有余地。
(三)整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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