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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局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和《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x〕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某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某政办电〔201x〕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第一时间进行部署,积极展开各项行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体情况

  从201x年12下旬开始,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我局已组织开展了三次大规模集中检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集中力量检查各类农村市场经营主体64个,涵盖批发市场、集贸市场4个,收缴假冒伪劣食品数量达900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约1万元。此外,我局还举办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1次,开展了宣传活动3次,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组织领导到位

  部省视频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特别是农业农村部韩长赋部长传达的习近平总书记、胡春华副总理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我局于12月17日成立了某市某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统筹协调全局力量,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12月24日,我局召开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各部门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表,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紧扣任务目标,动员部署到位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性,我局制定了《某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整治对象、品类及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来说,我们将重点针对农村地区的小作坊、小摊贩、小超市等经营主体,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同时,明确了各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实行定岗、定人、定责,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为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我们建立了整治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按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相关信息和排查整治结果,确保整治工作透明化、规范化。

  (三)明确任务分工,整治行动到位

  积极着手开展整治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食品质量大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的各类养殖企业、专合社、大户以及食品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重点检查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条件、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流程等关键环节,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符合规范要求。对于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80余家,发现并整改问题20余项,有效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环境。

  三、创新举措与亮点工作

  (一)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监管效能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一是依托大数据平台,建立了农村食品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实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二是利用物联网技术,对部分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远程监控,确保生产过程透明可控;三是推广使用快速检测设备,提高了食品抽检效率和准确性。通过这些科技手段的应用,不仅提升了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也为农村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为了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我局加大了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食品;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和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警惕假冒伪劣食品。此外,我局还深入农村社区,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和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帮助他们提高辨别能力。通过这些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一是完善法规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某市农村食品市场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监管要求,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了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了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通过这些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效防止了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的反弹,确保农村食品市场的长期稳定和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尽管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一是部分农村地区的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违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在偏远农村地区,监管覆盖面不够广,难以做到全面覆盖;三是部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水平较低,缺乏必要的辨别能力,容易受到不法商家的误导。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扩大监管覆盖面;加强对群众的食品安全教育,提升其辨别能力,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扎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

  继续加大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小作坊、小摊贩、小超市等经营主体的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源头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品生产全过程符合安全标准。

  (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

  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积极探索跨区域联合执法新模式,打破地域限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监管效能。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辨别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村地区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违法案例,震慑不法分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推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在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一是完善法规制度,适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二是优化监管方式,探索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农村食品市场的长治久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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