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xx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x-202x年)》,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我县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以下措施:
一、准确把握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全县各级财政部门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与《xx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x-202x年)》相衔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扎实苦干实干,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确保投入保障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机制创新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职能发挥到位,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要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推进,与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其他战略协同推进,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紧密衔接,协调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要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鼓励基层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支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要坚持绩效导向、加强管理,将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与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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