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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促进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合理配置和整合利用资源,有效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增加城镇发展要素,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镇全面开发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xx〕3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建设,切实解决好城市建设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实现城镇建管分离,在房产和地产开发、城市无形资产的有效盘活和利用、集体土地流转、土地储备开发、生地变熟地、农民进城的户籍和身份等方面狠下功夫,实现土地利用的节约化、规范化、效益化,全面提升城镇建设的质量和档次。

  二、主要措施

  (一)以建管分离为目标,逐步转变建设主管部门职能

  以建管分离为目标,深化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转变建设主管部门职能,在城镇建设上逐步走出政府“出资、运作、建设、管理”模式,逐步推行并实现“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让城市规划建设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规划、建设、执法的职能职责。通过这一改革,不仅能够提升政府在城市建设中的决策水平,还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动城镇建设的科学发展。具体来说,要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环境。

  (二)以完善规划调整指标为重点,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

  完善全县城乡总体规划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指导、督查各乡镇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有条件的村要完善村庄规划。在统一规划、指定区域的前提下,允许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利用集体土地统一建房。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既能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又能有效避免盲目建设和浪费土地资源的现象。此外,还要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规划目标得以顺利实现。特别是对于一些重点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审批和建设,确保项目符合城市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

  2. 调整现行用地规划指标体系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文件中关于“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的规定),正确处理好生态旅游县城建设与适当提高地块容积率的关系,实现“较低容积率-适中容积率-较高容积率”的合理过渡。通过优化用地结构和功能分区,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对现有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土地进行全面清查,制定相应的盘活利用方案;二是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三是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土地供应渠道,满足不同类型的用地需求。此外,还要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管,规范土地交易行为,防止土地投机炒作现象的发生。

  (三)以土地流转为核心,促进农村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方式,如转包、出租、入股等,引导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同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合同签订、纠纷调解等一站式服务,保障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此外,还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后的用途监管,确保流转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严禁改变农地用途。

  2. 支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村庄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通过改革,既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又有利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明确宅基地取得、退出、流转等环节的具体操作办法;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积极参与改革试点的农户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奖励;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对改革的认识和支持度。

  (四)以土地储备为手段,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建立健全土地储备制度

  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专门的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全县范围内土地的收购、整理、出让等工作。通过土地储备,政府可以更好地掌握土地供应总量和节奏,平抑地价波动,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同时,还可以通过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使其达到“净地”或“熟地”状态后出让,提高土地出让收益。此外,要加强对储备土地的资金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

  2. 优化土地储备运作模式

  创新土地储备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设立专项基金等,解决土地储备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探索建立土地储备与棚户区改造、旧城更新等项目的联动机制,实现土地储备与其他城市建设项目的有机结合,提高综合效益。此外,还要加强对土地储备项目的评估论证,确保每个项目都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以政策扶持为导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如减免契税、营业税、增值税等,降低其开发成本和经营负担,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还要研究出台本地特色的税收扶持政策,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人才落户本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制定详细的税收优惠目录清单,明确适用范围和标准;二是简化税收优惠申请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2.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土地开发利用相关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支持,弥补地方财力不足。此外,还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例如,推广“政银企”合作模式,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促进银企对接;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盘活农村闲置资产;探索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六)以法治建设为基础,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完善土地管理法规体系

  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构建科学完备的土地管理法规体系。一方面,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使之更加适应新形势下土地管理工作的要求;另一方面,要针对土地征收、出让、转让等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填补法律空白,规范行政行为。此外,还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2.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完善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通过这些举措,营造风清气正的土地管理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合法合理利用。

  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努力破解制约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各种难题,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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