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切实加强对退出现职领导干部的管理,充分发挥退出现职领导干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常青树”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X组通〔201x〕20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统筹干部资源,实行集中管理
县委成立退出现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中管理因换届、机构改革等原因退出现任科级领导岗位的干部。领导小组下设管理服务办公室,管理服务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员安排、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通过这一举措,确保退出现职领导干部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指导,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或职责不清的情况。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 退出现职领导干部在收到免职文件后15日内,到管理服务办公室报到,并填写工作岗位意愿。对1年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患有疾病、身体状况欠佳,专业能力较强且承担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其他不适宜抽调参与中心工作的退出现职领导干部,经单位书面申请,并报管理服务办公室批准,可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这一措施旨在充分考虑退出现职领导干部的个人情况,确保他们在新的岗位上能够发挥余热,继续为社会做出贡献。同时,也体现了对老同志的关心和尊重,确保他们能够在合适的环境中继续发光发热。
3. 管理服务办公室根据掌握的班子运行和干部履职情况,结合退出现职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意见和工作需要,统筹提出抽调参与中心工作或继续留在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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