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一季度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考核中,市获得信贷专班排名全省第9位。作为专班三家牵头单位之一,我们深感愧疚,深感自责。我们专班坚决正视问题,认真总结反思,全面分析复盘,找差距、找症结,经系统梳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反思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任务监测方面
X项任务的评价结果为1项优秀,X项良好,X项一般。X项考核结果一般的任务为:一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1%以下(数据采用上季度监管报表数据),截至202x年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X%。二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农支小在保余额占比X%以上(数据采用上季度监管报表数据),截至202x年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农支小在保余额占比X%。
(二)指标监测方面
涉及数据采集项12项、非数据采集项X项,有3项数据低于全省中位数,X项非数据采集项存在差距。一是截至3月末支持小微企业再贷款余额X亿元,全省中位数X亿元,全省最优X亿元(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二是截至2月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X%,全省中位数X%,全省最优X%(责任单位:银保监局)。三是政府性融资担保全年担保费率X%,全省中位数X%,全省最优X%(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四是在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规范管理方面,因审批权限在省局,我市在完善准入管理、优化审批服务方面未制定相关措施。健全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还存在差距。五是银行机构未开展年审制贷款,我市暂未建立科学合理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信用保证基金,未建立确权中心导致失分。六是产业链核心企业未能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经人民银行对上沟通协调后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影响了整体评分。
二、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存在,暴露出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部分单位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缺乏全局意识和长远眼光。一些干部认为优化营商环境只是表面功夫,没有真正从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出发,导致工作推进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例如,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管理上,个别部门未能充分认识到降低担保费率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关键作用,未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落实。
(二)工作机制不健全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然而,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顺畅,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特别是在涉及多个部门的任务时,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比如,在加强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规范管理方面,由于审批权限在省局,我市相关部门未能及时跟进,未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导致工作滞后。
(三)政策执行不到位
虽然国家和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一方面,部分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企业和群众知晓度不高;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单位在执行政策时存在“打折扣”现象,未能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到位。例如,在支持小微企业再贷款方面,虽然政策已经明确,但由于宣传不到位,许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未能及时申请贷款,影响了政策效果。
(四)创新意识不足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一些单位缺乏创新意识,习惯于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探索新路径、新模式的动力。特别是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时,未能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未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服务水平。例如,在银行机构未开展年审制贷款的问题上,尽管其他地区已有成功经验,但我市金融机构未能及时借鉴推广,导致这项工作未能取得突破。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思想认识
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培训等方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在涉及多个部门的任务时,要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例如,在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规范管理方面,要尽快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准入标准和服务流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狠抓政策落实
加大对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线上宣传等多种形式,确保企业和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同时,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企业和群众。例如,在支持小微企业再贷款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简化申请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及时获得贷款支持。
(四)增强创新能力
鼓励和支持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大胆尝试新的工作模式和方法。特别是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服务水平方面,要加大投入,加快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实现政务服务智能化、便捷化。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例如,在银行机构未开展年审制贷款的问题上,要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尽快推出适合本地的年审制贷款产品,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我市获得信贷水平,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采取更加精准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围绕企业需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减少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加大金融创新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融资需求。
(二)着力提升服务效能
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加强政银企合作,搭建常态化对接平台,促进银企信息互通,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同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反馈渠道,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开展督查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