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真抓实干、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争取获得国家激励政策奖励,促进全县早日实现“五个跨越”“两个率先”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任务分工
(一)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工作及时到位、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市(州)、县(市、区),优先纳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试点,推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政务中心
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三证整合”登记制度,探索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具体措施包括:
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工商注册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确保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注册手续。通过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将工商、税务、社保等多部门的业务集中办理,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环境。
2. 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完善,确保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透明。通过大数据分析,加强对企业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同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3.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确保监管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市场准入资格。
4.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政策和措施,增强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和支持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适应新的政策环境。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对超额完成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量的省(区、市),在安排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时给予梯级奖补,用于职工分流安置,鼓励地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新动能。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配合单位:县安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煤炭行业去产能,引导煤炭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超额完成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争取专项梯级奖补资金。具体措施包括:
科学制定去产能计划: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煤炭行业去产能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注重与周边地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去产能工作。
2.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煤炭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向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转型。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转型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短缺、技术瓶颈等问题,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积极引进外部投资,吸引一批优质项目落户我县,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3. 妥善安置分流职工:高度重视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得到妥善安置。通过多种渠道为职工提供再就业机会,如组织职业培训、推荐就业岗位等。对于有创业意愿的职工,提供创业指导和资金支持,帮助他们成功创业。同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去产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去产能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对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落实外贸回稳向好及外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省(区、市),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或调整区位,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且已进入培育期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提前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商务)
配合单位:县监察局、县工管委、县经信局
工作目标: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落实外贸回稳向好及外资政策措施,争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或调整区位以及省级经济开发区提前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措施包括:
优化营商环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流程等方式,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建立健全企业投诉举报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同时,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2. 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内贸流通体制改革,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实体商业与网络零售融合发展,拓展消费新领域。通过建设现代化物流配送体系,提升商品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同时,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3. 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积极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模式,培育和发展新兴服务贸易产业。重点发展金融、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服务贸易,推动服务业对外开放。通过搭建服务平台、举办展会论坛等方式,促进国内外服务贸易交流合作,提升我县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吸引更多高端人才和优质项目落户我县。
4. 落实外贸回稳向好及外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稳定外贸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外贸回稳向好。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进出口规模。同时,积极引进外资,优化外资结构,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此外,加强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和管理,依法保障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四)对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创造典型经验做法、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在分配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一定奖励。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工作目标: 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创造典型经验做法,成效显著,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具体措施包括:
精准识别贫困人口: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确保扶贫对象准确无误。通过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掌握贫困家庭的变化情况,做到应扶尽扶、应退尽退。同时,加强对贫困户的建档立册工作,确保每一户贫困户都有详细的档案资料,为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
2. 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实施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扶贫项目。通过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电商扶贫等产业,增加贫困户收入,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同时,注重产业项目的可持续性,确保贫困户能够长期受益。通过与龙头企业合作,建立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提高贫困户的收益水平。
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修建道路、桥梁、水利设施等,解决交通不便、饮水困难等问题,为贫困地区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和通信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地区的电力供应和网络覆盖水平,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4. 强化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重视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工作,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通过资助贫困学生、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等方式,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教育。同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确保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通过实施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政策,减轻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发生。
5.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扶贫工作持续推进。通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注重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对在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工作成效显著、真抓实干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补助及配套基础建设有关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工作目标: 在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工作成效显著,争取中央补助及配套基础建设有关资金的支持。具体措施包括:
科学规划棚改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科学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明确改造范围和目标任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的棚户区特点,采取不同的改造方式。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实物安置等多种形式,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同时,注重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确保棚改项目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2.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的财政支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力度。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确保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杜绝挪用、浪费等现象发生。
3.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通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等方式,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同时,加强项目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理机构,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此外,注重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噪音和扬尘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 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同步推进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居民生活质量。通过建设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同时,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增进邻里感情,构建和谐社区。此外,注重绿化美化工作,打造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
5. 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通过入户调查、建档立册等方式,全面掌握农村危房底数,做到应改尽改。同时,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危房改造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通过发放补贴、提供贷款等方式,减轻农户经济负担,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此外,注重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出现新的危房。
(六)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在后续扶持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争取更多工作指导和支持。具体措施包括:
精心组织实施搬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通过科学选址、合理规划,确保搬迁安置点具备良好的自然条件和发展潜力。同时,注重与当地产业发展相结合,为搬迁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岗位等方式,帮助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环境,实现稳定就业。
2. 加强后续扶持力度:在搬迁完成后,继续加强对搬迁群众的后续扶持力度,确保他们能够过上幸福生活。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创办小微企业等方式,增加搬迁群众收入,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同时,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升搬迁安置点的整体水平。通过建设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搬迁群众的教育、医疗需求。此外,加强社区管理,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为搬迁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
3. 完善后续扶持政策: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不断完善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通过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土地流转等,鼓励和支持搬迁群众发展生产。同时,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定期评估政策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确保搬迁群众真正受益。
4. 加强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增强搬迁群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等方式,激发搬迁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注重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共同推动这项民生工程取得更大成效。
(七)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地方,在国家层面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在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专项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工作目标: 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争取国家层面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并在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专项资金安排等方面获得支持。具体措施包括: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通过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推动绿色发展。同时,注重制度创新,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通过先行先试,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积累宝贵经验。
2.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同时,注重生态保护修复,通过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措施,提升生态系统功能。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3.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通过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新兴产业,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同时,注重节能减排,通过推广新能源汽车、建筑节能等技术,降低能源消耗。通过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生活方式。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先进的绿色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4. 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模式,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工程。通过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通过加强宣传推广,让更多地方学习借鉴,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八)对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中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进一步加大督查表扬和政策激励支持力度,增强地方赶超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督查室、县宣传部
工作目标: 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中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争取更多的督查表扬和政策激励支持,增强地方赶超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具体措施包括:
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通过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通过建立问责机制,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 加强督查考核: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作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通过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掌握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通过通报表扬和批评,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结果运用,将督查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效,争取更多的关注和支持。通过争取专项资金、项目支持等方式,为地方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加强政策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我县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社会各界的信心和支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等形式,及时发布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开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