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关于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总体部署,我市重点围绕《XX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原则,不断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围绕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加快推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x年度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开工筹集XXX套(间),完成率XXX%,基本建成XXX套(间),完成率XXX%。
一、主要工作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一)凝聚部门合力,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住建局长为副组长,市各相关部门、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专班。各县(市)区也分别成立了保租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作、形成了工作合力。202x年X月,我市研究出台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并配套出台了《XX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实现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申请分配、后期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2. 强化要素保障工作机制。明确新建、改建、改造、存量盘活4种建设方式项目认定办法,建立了资规、经发、行政审批联合审核机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项目认定受理窗口,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落实建设标准。202x年X月为XXX项目发放了XX地区首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为项目认定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二)拓宽工作思路,落实支持政策
土地政策。一是支持产业园区内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至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将产业园区中各工业项目的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集中起来,统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是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土地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三是支持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2. 财政金融政策。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和运营;二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给予适当补助;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多元化融资需求;四是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3. 税费减免政策。一是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涉及的增值税、房产税等予以减免;二是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建立绿色通道。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我市设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等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同时,依托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项目申报、受理、审批、监管全流程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2.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同时,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房源出租、租金收取、物业服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确保保障对象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此外,还通过定期开展检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不断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尽管我市在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挑战:
供需结构不平衡。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导致住房需求持续增长,而现有房源供给相对不足,特别是在中心城区和热点区域,供需矛盾尤为突出。此外,不同群体对于住房类型、位置、价格等方面的需求差异较大,如何精准匹配各类人群的实际需求,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2. 资金压力较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虽然有多种渠道可以筹集资金,但仍然难以满足实际需求。特别是对于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财政收入有限,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导致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影响了整体推进速度和效果。
3. 政策落实不到位。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部分政策未能真正落地生根,影响了政策效应的最大化发挥。
4. 后期管理难度增加。随着保障性租赁住房规模不断扩大,后期管理工作量也随之增大,尤其是在租金收取、维修养护、住户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难点痛点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进一步优化供给结构。结合城市发展定位和人口流动趋势,科学规划布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安排,优先考虑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地段,确保房源能够满足不同类型人群的居住需求。同时,积极探索多样化房源筹集方式,如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形成多元化的供给格局。
2. 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探索设立专项基金或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缓解资金紧张局面。此外,还可以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多种途径筹集资金,拓宽融资渠道。
3. 强化政策协同联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变化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无缝衔接、协同推进。加大对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理解掌握相关政策内容,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定期开展政策效果评估,及时调整优化政策措施,确保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
4. 提升后期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合同签订、租金收取、维修养护等环节操作流程。加强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应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努力开创我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