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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纪委书记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今天,我们召开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深入落实市委巡察组对我区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通过开展谈心谈话,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本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一是学习内容不宽泛。虽然区纪委监委班子专题学习了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营商环境监督方面的文件,我在专题学习会上对文件进行了解读,但是在学习内容安排上仅限于纪检监察范围内的营商环境监督文件,对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外的有关营商环境文件学习较少,掌握不多,比如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政策学习不够,觉得距离纪委监委工作较远,这应是经济部门掌握的内容,导致对营商环境政策文件掌握不全面不系统,没有掌握第一手情况。

  二是学用结合不紧密。虽然省市纪委监委对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出台了文件,进行了工作部署,但是在结合我区实际,找准结合点上发力不够,多是上级安排什么,就做什么,执行文件存在上下一般粗的情况。对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纪委监委应怎样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方面思考不深,监督切入点找得不准,操作性不强。

  三是调查研究不到位。虽然对区内企业进行了走访,但是走访企业数量较少,对重点企业没有完全走到,对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得不够全面。一些企业碍于情面,没有把职能部门存在的办事服务方面的问题说出来,企业存在思想顾虑,真实情况没有完全反映出来。

  (二)在解决和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是深挖彻查不到位。虽然查处了一些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但是局限在就案件查案件,局限于表面现象,没有深入挖掘背后深层次的问题。对一些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缺乏敏锐性,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如,个别干部在审批过程中故意拖延时间,增加企业负担,但这些问题往往被忽视或轻描淡写地处理,未能形成有效震慑。

  二是问责力度不足。对于一些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问责力度不够,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部分责任人员虽然受到了批评教育,但没有真正触及痛处,未能起到警示作用。例如,在某次检查中发现某部门工作人员在为企业办理证照时故意刁难,导致企业多次往返,最终只给予了该工作人员口头警告,未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三是长效机制缺失。虽然出台了一些制度措施,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未能形成常态化机制。例如,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问题,虽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导致这些规定在实际执行中打了折扣。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因素的影响,也有主观认识上的偏差。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认为这是经济部门的事,与纪委监委关系不大,导致在工作中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特别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中,未能深刻领会其中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实质,未能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

  二是工作方法单一。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习惯于按部就班,缺乏创新意识和主动性。对于上级部署的任务,往往是机械执行,缺乏结合实际进行创造性转化的能力。例如,在监督检查中,过于依赖传统手段,未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三是能力素质欠缺。面对复杂多变的营商环境形势,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难以适应新的要求。特别是在处理涉及法律、金融、科技等领域的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此外,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专业人才匮乏,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责任落实不力。在抓落实方面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不强,执行力不够。例如,在某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尽管区纪委监委多次强调要确保实效,但仍有个别部门敷衍了事,导致整治效果大打折扣。

  三、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方向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站位

  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拓宽知识面,提高政策水平。同时,注重学以致用,紧密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强大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经济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帮助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的日常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例如,针对企业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简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三)深化改革创新,提高监督效能

  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精准度。建立营商环境监测预警平台,实时收集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广使用“互联网+监督”模式,实现全程留痕、动态跟踪、闭环管理。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例如,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阳光工程”,公开招投标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暗箱操作。

  (四)夯实基础工作,筑牢长远根基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开展案例教学、实战演练等活动,培养一批既懂纪法又懂经济的复合型人才。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实行量化打分、末位淘汰,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例如,设立营商环境投诉热线,24小时接听来电,确保诉求有人听、问题有人管、结果有反馈。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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