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教育局等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相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并结合今年已经完成对相关领域的检查成果,制定本领域重点检查内容,并形成分领域报告。现将市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保险基金领域
(一)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包括向社会保险基金借款、不同险种基金间相互挤占挪用等情形。
经自查,一是市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经办规程,基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各险种基金进行分别建账、开立收入户和支出户分账核算,不存在向社保基金借款、不同险种基金间相互挤占挪用等情况。二是202x年5月市医保中心机构成立后,按险种开立账户,始终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202x年,截止7月份共收到财政下拨的财政补助民生专项资金XX万元,经自查不存在挤占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的问题,包括向医疗保险基金借款、不同险种基金间相互挤占挪用等情形。
(二)是否存在基金中列支超出国家政策规定支出的问题,包括自行扩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后自行违规出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政策等情形。
市人社局、医保局严格按照国家及兵团规定的待遇项目进行发放,未把规定外的待遇项目纳入社保基金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后未自行违规出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政策。此外,市相关部门还加强了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每一笔资金都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使用。为确保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市财政局定期组织专项审计,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评估。通过这些措施,有效防止了任何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三)是否存在欠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财政支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市社保部门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财政支出责任方面,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确保财政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针对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详细的解决方案,确保所有应拨款项均能及时落实。二是为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市财政局与社保部门建立了紧密的工作协调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拨款流程,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市财政局每年编制预算时,充分考虑社会保险基金的需求,确保财政支出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市财政局还设立了专项资金监管平台,实时监控资金流向,确保每一分钱都用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医疗保障基金领域
(一)是否存在医疗保障基金支付不合规的问题,包括超标准支付、重复报销、虚假报销等情形。
经自查,市医保局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对医疗保障基金的支付进行了严格审核。首先,市医保局建立了完善的支付审核制度,确保每一笔费用都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其次,市医保局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医疗费用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数据立即启动核查程序,确保支付的合规性和准确性。此外,市医保局还与各大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医疗服务提供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通过这些措施,市医保局有效杜绝了超标准支付、重复报销、虚假报销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了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是否存在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包括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情形。
市医保局高度重视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防范和打击各类违规行为。一是市医保局定期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行为。二是市医保局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对查实的违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三是市医保局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了打击欺诈骗保的强大合力。四是市医保局还通过培训和宣传,提高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通过这些综合措施,市医保局有效维护了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否存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包括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等情形。
针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市医保局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市医保局增加了监管力量,充实了监管队伍,确保每个区域都有专人负责。二是市医保局引入了先进的信息化监管手段,建立了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管系统,实现了对医疗费用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三是市医保局加强了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形成了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提高了监管效能。四是市医保局还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屡教不改的定点医药机构,坚决予以取缔。通过这些措施,市医保局有效提升了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管水平,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三、教育专项资金领域
(一)是否存在教育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包括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情形。
市财政局和教育局高度重视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一是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对教育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了严格审核,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于指定用途。二是市财政局和教育局建立了联合检查机制,定期对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市财政局和教育局还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实现了对资金流向的全程跟踪和监控。四是市财政局和教育局加强了对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培训,提高了相关人员的资金管理能力和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防止了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的发生。通过这些措施,市财政局和教育局有效保障了教育专项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为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是否存在教育专项资金分配不合理的问题,包括资金分配不均衡、扶持对象不精准等情形。
为确保教育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市财政局和教育局采取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措施。一是市财政局和教育局根据各区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二是市财政局和教育局建立了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确保资金投向最需要的地方。三是市财政局和教育局加强了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四是市财政局和教育局还注重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如贫困学生、留守儿童等,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应有的帮助和支持。通过这些措施,市财政局和教育局有效解决了教育专项资金分配不合理的问题,促进了全市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三)是否存在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不健全的问题,包括管理制度不完善、内控制度缺失等情形。
为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市财政局和教育局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一是市财政局和教育局出台了《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等具体要求。二是市财政局和教育局建立了严格的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市财政局和教育局还加强了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市财政局和教育局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通过这些措施,市财政局和教育局有效提升了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四、总结与展望
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医疗保障基金和教育专项资金等重点民生资金的自查,市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教育局等部门发现了一些问题,并采取了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未来,各部门将继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民生资金管理水平,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同时,各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市民生事业的发展,为建设和谐美丽的新时代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