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围绕夯实乡村基层基础、解决乡村治理突出问题、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现就推进全县乡村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保障农村民生、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坚持党建为纲、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奠定坚实基础。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全面提升我县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确保到20xx年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目标,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共建共治共享发展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党建聚力”行动
组建工作机构
各镇要成立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内设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责谋划部署、推进落实全镇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办公室主任由党建办主任兼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基层治理办,各镇。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专人负责、有专门机构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基层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2. 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村级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等各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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