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法委的精心部署和指导下,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始终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引领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严格遵循中共XX市委政法委员会《201x年度XX市市直“平安单位”考评细则》,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平安创建与综合治理的保障机制,强化安全防范能力,为我市民族与宗教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机关治安环境。现将201x年度综治“平安单位”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我们高度重视组织部署,确保综治工作的有效推进。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始终将综治“平安单位”工作视为本单位的重点任务之一,将其纳入年度局党组、党支部的工作计划之中。根据市政法委的要求,我们及时调整和充实了综治(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综合治理责任制和工作管理责任制的层层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形成了一套包括领导、机构、人员和办公地点在内的完整工作机制。通过定期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从而在宏观层面上增强了对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力。
此外,我们在组织部署推动综治“平安单位”工作的同时,也注重完成既定工作任务,并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综治(平安单位)及维护稳定、处理信访问题等方面的会议指示精神。确保综治、信访、保密、安全以及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位,定期举办年度综治(平安单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活动,确保所有会议、活动记录详实,年度工作总结全面,资料整理规范有序。
其次,我们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召,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迅速传达学习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的扫黑除恶工作。积极参与全市范围内的扫黑除恶综合治理行动,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指导民宗系统及本单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挂钩联系的乡镇调研指导工作达4次之多,特别是对XX族乡和宗教场所进行了重点指导和支持,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困难,提高了他们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再次,我们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一方面,通过加强职工思想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门卫值班、来访登记、物品出入检查等日常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机关内部秩序良好。针对民族宗教领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我们建立了预警机制,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防止矛盾升级。同时,加强对民族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管,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
再者,我们注重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民族文化活动,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交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对于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我们始终保持高度敏感性和责任感,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避免因误解或信息不对称引发不必要的冲突。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共同构建和谐社区。
最后,我们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与此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总之,201x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综治“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政法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实效,努力为我市民族宗教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