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事项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申请增设、调整政协内设机构,调整机构职责。一是将原有政协机关“一办四委”,即办公室、提案学习委员会、经济人口资源委员会、科教文卫体文史委员会、民族宗教法制群团委员会,增设调整为“一办六委”,即办公室、协商工作委员会、民主监督工作委员会、提案和社情民意工作委员会、经济和农牧工作委员会、文化文史工作委员会、委员学习和联络工作委员会,均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各专委会原有职能进行优化调整,每个专委会各配备正科级岗位1个,副科级岗位1个。按照新的机构设置,在原有基础上增设X个正科级岗位,X个副科级岗位。二是将市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更名为市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同时,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为政协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需增设一个副科级事业岗位。三是调整政协内设机构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政协市委员会的文秘和人事工作;2. 协调政协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促进政协工作顺利开展。3. 负责政协常委视察、调研等有关事宜的联系和安排。4. 起草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全委会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及其他文稿。5. 负责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相关文字材料起草及办会工作。6. 负责各地政协及有关部门视察、调研的接待工作。7. 负责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8. 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9. 完成市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和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协商工作委员会
聚焦党政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协商工作。2. 组织协调各专门委员会、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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