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把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大任务、重要工作来抓,既坚持“监督的再监督”不越位,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又坚持胸怀“国之大者”不缺位,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共开展督导检查2轮X次,立案XX人,给予政务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务实“三项举措”,围绕重点抓好工作谋篇布局
(一)提高思想认识
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乡村振兴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多次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相关文件精神。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学习5次,确保全体干部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整治重点和推进方式。通过这些会议,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定位,强调了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此外,还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要求,为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开展专项调研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的放矢,县纪委监委成立了专题调研组,会同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立项、批复、招投标、资金使用等情况。调研组先后走访了全县10多个乡镇,与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广泛交流,详细了解他们在乡村振兴项目中的实际需求和遇到的问题。通过此次调研,不仅全面摸清了底数,还广泛收集了问题线索,找准了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和廉政风险点,为后续精准监督提供了有力支撑。调研结果表明,部分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资金管理不严格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将成为下一步整治的重点内容。
(三)压紧压实责任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县纪委监委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分工方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了详细安排部署。该方案细化了10类33项具体工作事项,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做到专班专人专责,统筹协调推动。同时,县纪委监委还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此外,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多次深入一线督查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强化“三个监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一)强化村级项目监督
县纪委监委制定了“纠治不正之风、整治涉农腐败、护航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实行“一事一授权一监督”的工作机制,深化“委领导+室组地”联动模式,组建了3个由班子成员任组长的检查组,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以及特约监察员力量,形成监督合力。针对村级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招投标不透明、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工程质量不达标等,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现场进行核查。截至目前,已累计检查村级项目XX个,发现问题线索XX条,对涉及违纪违法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通过强化村级项目监督,有效遏制了农村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必须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为此,县纪委监委加大了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了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实现了从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到效益评估的全流程跟踪。一方面,依托大数据平台,实时掌握扶贫资金流向,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使用行为;另一方面,联合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立即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例如,在某乡镇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村干部虚报冒领扶贫款的情况,县纪委监委迅速介入调查,最终查实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了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基层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范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确保村民对村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设立村务公开栏、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公开村集体财务、重大决策等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健全小微权力清单,明确村干部的权力边界和行使程序,防止权力滥用。三是推行廉洁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廉政教育活动、评选廉洁家庭等形式,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升履职能力。通过一系列举措,基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干群关系更加和谐,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动力。
三、深化“三项改革”,不断巩固拓展整治成果
(一)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强化职能整合,提高工作效率。一是调整内设机构,增设乡村振兴监督办公室,专门负责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二是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体制,赋予派驻纪检监察组更多的监督权限,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探头”作用。三是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通过深化改革,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二)深化“互联网+监督”改革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监督”成为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督”新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效能。一是建立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举报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反映问题,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受理。二是开发智慧监督系统,通过数据分析、智能预警等功能,自动识别潜在风险点,提前介入处置。三是推广使用电子监察系统,对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在线监控,确保每个环节都在可控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监督”改革,不仅提高了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也增强了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三)深化警示教育改革
警示教育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之一。县纪委监委不断创新警示教育形式,丰富警示教育内容,增强警示教育效果。一是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选取近年来发生在本县的典型案例,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分析,警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二是编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收录了大量具有代表性的违纪违法案例,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借鉴。三是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讲授反腐倡廉理论知识,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开展廉洁文化进乡村活动,通过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形式,弘扬廉洁文化,传递正能量。通过深化警示教育改革,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总结经验,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县纪委监委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一是继续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总结提炼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五是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总之,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