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妇联指示精神,更好地反映广大农村妇女群众的意愿和心声,提高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比例。在我县第八届村级组织换届前夕,县妇联牵头,责成各乡(镇)妇联对全县各村女性进入“两委”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结果予以报告。
调查结果显示:全县362个行政村中,女支委委员有132名,女村委委员有78名,其中交叉任职的有36名,实际有174名女性进入村“两委”,还不到村两委委员总数的10%;女支部书记13名(其中3名书记兼职村主任),女村主任2名。女“两委”人员中,除正职和144名村委委员兼任村计划生育村主任的能享受待遇外,其他委员享受不到经济待遇。农村女性进入“两委”比例偏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受职数的限制,女性进入“两委”的难度加大。由于村干部职数有限,村“两委”选举竞争激烈,使村民“选男不选女”的意识更为突出,增加了妇女竞选村“两委”的难度。在许多村庄,男性候选人往往更受村民青睐,导致女性候选人在竞选过程中面临更大的挑战。此外,一些村庄在分配职数时,没有充分考虑性别平衡,使得女性进入“两委”的机会进一步减少。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女性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村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其次,传统观念严重影响着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在当前农村,“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仍占主宰地位,轻视、歧视妇女的思想仍然存在。一些村一直以来都无女性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以为这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从意识深处就没有把女性作为班子成员的人选。总认为年轻的女性长大了要外嫁,培养了也是为外人培养;年长的媳妇要围着锅台转,没有精力干村里的事。因此,提名也好,选举也好,一律将女性排斥在外。这种传统观念的存在,不仅阻碍了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也影响了她们的社会地位和自我价值的实现。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通过宣传教育、政策引导等多种方式,逐步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开放的选举环境。
第三,有的乡村培养女后备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相对滞后,造成农村女后备干部青黄不接,有的村级后备女干部人选严重缺乏。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对女性政治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系统的规划和有效的措施。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乡镇和村党组织对女性干部的选拔和培养缺乏长远眼光,未能及时发现和培养有潜力的女性人才,导致女性干部队伍建设出现断层。此外,一些地方在发展女党员时,也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未能真正选出一批德才兼备、能够胜任领导工作的优秀女性党员。为此,各级党组织应加强对女性政治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女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确保更多优秀的女性能够脱颖而出,成为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
第四,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低于男性,特别是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方面存在较大差距。这主要是由于长期以来,农村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女性接受教育的机会相对较少,导致她们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同时,农村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角色定位,使得她们在管理能力和领导经验方面也相对较弱。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使得农村妇女在参与基层治理时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大对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的投入,提高她们的文化素质和管理能力。同时,要通过政策扶持和制度保障,为农村妇女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发展平台,帮助她们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和信心。
针对上述问题,县妇联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转变传统观念。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引导广大村民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消除对女性的偏见和歧视,营造支持女性参选参政的良好氛围。可以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宣传女性参政的重要性,提高村民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同时,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农村女性参政的成功案例,激发更多女性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热情。
二是完善制度设计,保障女性权益。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利于女性参选参政的政策措施,如适当增加女性干部职数、设立女性专岗等,确保女性在村级组织中有足够的代表性和发言权。要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度,明确女性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和选举程序,确保选举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维护女性参选参政的合法权益。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女性干部激励机制,通过物质奖励、精神表彰等方式,调动女性参选参政的积极性。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女性素质。要根据农村妇女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如文化知识培训、管理技能培训、法律法规培训等,帮助她们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可以邀请专家学者、优秀女性干部进行授课,传授先进的理念和方法,拓宽农村妇女的视野和思路。同时,要注重实践锻炼,鼓励和支持农村妇女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际操作能力。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导师制、结对帮扶等方式,为农村妇女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她们更快更好地成长成才。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提高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比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妇联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整合资源力量,为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妇女参政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实效。
总之,提高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比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久久为功。只有不断深化对这一问题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才能真正实现农村妇女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