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说,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古冶区卑家店乡妇联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和各部门紧密结合,探索建立了一条“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的干预之路,为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主要做法
1、成立维权网络。乡妇联建立了由民政、司法、教育、计划生育、团委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站。充分利用司法干预、医疗救助等手段,同步有序地实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各村成立由村委会主任、治保主任、妇代会主任及妇代会委员组成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站,由妇代会主任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排查矛盾、化解纠纷。通过这一网络的建立,不仅提升了基层妇联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还有效整合了各方资源,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很多问题都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沟通不畅造成的,因此,我们特别注重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从而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帮助和支持。
2、加强宣传教育。乡妇联通过广播、橱窗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了社会群体对妇女维权工作的认识,并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邀请司法所专业人员定期培训《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制法规知识。此外,乡妇联以家庭为阵地,开展了“法律知识进家庭”活动。为从思想上提高妇女儿童的地位,今年与乡计生办联合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宣传年活动。注重对三类人群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对妇女群众的宣传。加强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让广大妇女群众有法律意识。二是加强男同志的宣传教育。加强男女平等的教育,特别是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要深入每个家庭,每位丈夫心中,使他们真正从思想改掉重男轻女的认识。三是加强村干部的教育。加强对基层农村干部关于保护农村妇女权益方面知识的培训。通过对这些“村官”的培训,使他们了解我国对农村妇女权益方面的保护,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外嫁女在土地权益中所处的劣势。通过宣传教育取得效果比较明显,今年我乡还未出现反映家庭暴力事件。
二、具体措施
3、完善制度建设。为了进一步规范妇女维权工作,乡妇联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责任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考核办法》等。这些制度的出台,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的重大问题。通过这种机制,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增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能力。此外,我们还设立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热线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确保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4、创新工作方式。面对新时代的新挑战,乡妇联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力求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服务水平。一方面,我们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维权知识等内容,方便群众学习和了解。另一方面,我们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课题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持。此外,我们还组织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成效显著
5、增强妇女自我保护意识。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显著增强。她们不仅学会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积极参与到各类维权活动中来。例如,在某村发生一起家庭暴力案件时,受害妇女主动向妇联求助,并在我们的帮助下成功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一案例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力量,也为其他妇女树立了榜样,激发了她们勇敢面对困难、争取公平正义的信心。同时,我们也注意到,随着妇女地位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重视女性的意见和建议,夫妻关系更加和谐美满,家庭氛围更加温馨和睦。
6、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妇女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通过我们的努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矛盾纠纷大幅减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特别是在处理一些敏感问题时,如土地流转、拆迁安置等,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公正透明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妇女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这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也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我们还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反对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四、展望未来
7、继续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效能;三是要拓展宣传渠道,丰富活动内容,扩大社会影响。通过这些举措,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开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新局面。
8、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我们将积极探索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和作用。一是要积极参与基层民主建设,推动妇女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二是要协助政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处理涉及妇女儿童的矛盾纠纷;三是要深入开展调研,及时反映妇女儿童的需求和呼声,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通过以上措施,不断提升妇联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总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