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作为目前社区中最具权威性、影响力、涵盖面最广、组织协调能力最强的主体组织,其自治程度的高低对于社区建设水平乃至社区发展程度的高低都具有直接而重要的影响。但从笔者对全国10几个不同类型城市的调查来看,目前,社区居委会的自治程度非但没有明显的增强,反而有弱化的趋势。而影响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发挥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其日益繁重的行政性负担。虽然针对社区居委会的行政性负担问题,各地也采取了一系列“减负”措施,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个别地方甚至出现越“减”越“重”的怪现象(在某省会城市竟然有近1/5的经激烈竞争上岗的社区工作人员因不堪重负而被迫辞职)。由此看来,社区居委会的“减负”问题仍是目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那么,社区居委会的负担到底有多重?繁重负担来自何处?如何走出“减负”困境?这是笔者在下文中试图描述和讨论的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负担现状
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社区居委会实际上主要都在做些什么工作呢?为彻底弄清这个问题,笔者调查了湖北、江西的近50个社区,以下是笔者根据湖北C、D两社区二00三年度全年的原始工作记录整理统计的社区居委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情况(见表一)。从表一的统计结果不难看出,目前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任务是相当繁重的,C、D两社区二00三年全年的工作量分别达1852件、1886件(这还不包括许多没有写入工作记录的临时性工作),平均每天分别要完成5.07件、5.17件工作。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工作涉及许多个行业,很多是专业性非常强、居委会工作人员无法或不能很好地完成的工作,这也在无形中有增加了居委会工作的负担。虽然,目前居委会工作的任务已经相当繁重,但在笔者的调查中,几乎所有的社区居委会都表示,近年来工作任务量不断增加,而且任务种类也愈发复杂多样。
具体而言,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任务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政府交办的任务,包括政策宣传、信息采集、人口普查、环境卫生整治等;二是居民服务类任务,如调解邻里纠纷、组织文化活动、关爱弱势群体等;三是协助其他部门开展的工作,如协助公安部门进行治安巡逻、协助民政部门进行低保审核等。这些任务不仅数量庞大,而且往往需要居委会工作人员在短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这对他们的精力和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社区居委会还承担了大量的信息化建设任务,如建立居民信息数据库、推广电子政务平台等。这些新任务不仅增加了工作量,还要求居委会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进一步加重了他们的负担。因此,可以说,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任务繁重且多样化,已经超出了其原有的职能范围,严重影响了其自治功能的发挥。
二、繁重负担的来源分析
为了深入理解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的原因,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首先,从体制层面来看,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政府职能正在逐步转变,许多原本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的任务逐渐下放到基层社区,导致社区居委会的工作量大幅增加。这种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任务转移,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上级部门的压力,但却给基层带来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当一些任务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南和支持资源时,社区居委会往往难以有效应对,只能被动接受并尽力完成。
其次,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结构的变化,社区成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承载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治理的核心力量,自然成为了各种任务的承接者。然而,由于社区居委会本身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相对简单,面对复杂的社会治理需求时显得力不从心。例如,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或重大社会问题时,社区居委会往往需要在短时间内调动各方资源,协调多方利益,这对他们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再次,从社会需求的角度看,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不断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这就要求社区居委会不仅要做好基础性的公共服务,还要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比如,在健康养老、儿童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社区居委会需要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这一方面体现了社区居委会在服务群众方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使其工作负担进一步加重。
最后,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尽管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但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财政分配机制不够完善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社区仍然面临着资源匮乏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社区居委会的资金短缺、设备陈旧、人员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这使得他们在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时更加困难重重。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职业发展通道,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也受到了一定限制,从而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走出“减负”困境的路径探索
针对上述问题,如何有效减轻社区居委会的负担,促进其自治功能的发挥,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各级政府应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重新梳理和调整与社区相关的职能分工,明确哪些任务必须由政府直接负责,哪些可以交给社区居委会或其他社会组织来完成。对于确实需要社区参与的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并给予充分的自主权,避免将过多的行政事务强加给社区居委会。同时,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摒弃以数量为导向的考核方式,更多关注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引导社区居委会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服务居民和推动社区发展中去。
第二,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构建多元共治格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到社区建设和管理中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承接部分社区服务项目,减轻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压力。此外,还可以探索建立社区协商议事平台,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让居民真正成为社区治理的主体,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
第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一方面,通过搭建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居民信息集中管理、业务流程在线办理等功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借助互联网、移动应用等渠道,及时发布政策信息、通知公告等内容,方便居民获取相关信息,增强社区居委会与居民之间的互动交流。同时,要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升他们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确保各项信息化建设任务顺利推进。
第四,完善保障机制,激发社区工作者积极性。要加大对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改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条件和设施设备,为社区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薪酬待遇、晋升渠道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社区事业。此外,要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的生活和成长,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帮助他们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的良好氛围,使社区工作者能够安心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总之,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肩负着重要使命和责任。只有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社区居委会的“减负”,让其更好地发挥自治功能,不断提升社区建设水平,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