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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婚姻法》情况的调查

  20xx年7月下旬,市妇联会同市人大内司委对我市贯彻实施《婚姻法》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深入到高青、桓台、临淄三个区县,通过听取区县政府贯彻实施《婚姻法》情况汇报,召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贯彻实施《婚姻法》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婚姻法》作为我国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关系到千家万户婚姻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尤其关系到广大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维护。《婚姻法》颁布施行一年多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贯彻实施,使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一)多措并举,宣传力度大

  市及各区县都将《婚姻法》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列入了“四五”普法规划,通过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开设专栏、广播讲座、送法入户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各级民政部门作为婚姻登记的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婚姻登记处这一特殊阵地,对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宣传《婚姻法》的有关内容,让他们了解《婚姻法》的精神实质,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婚姻家庭行为。各级妇联组织开展了《婚姻法》宣传月、知识竞赛等活动。去年《婚姻法》修改颁布后,各级妇联层层举办了学习了《婚姻法》知识培训班,我们还专门聘请参加《婚姻法》修改工作的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法律专家授课,取得了良好效果。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婚姻法》内容的宣传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婚姻法》修改施行一年多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共发放宣传材料70余万份,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幅,举办培训班40余期,知识竞赛20余次。

  (二)建章立制,严格婚姻登记制度

  婚姻登记制度是国家管理社会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为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杜绝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现象,我市已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首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婚姻登记,不得随意增设或减少程序,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其次,市民政局制定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对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服务态度、办事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此外,我市还建立了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婚姻登记信息的实时更新和联网查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市婚姻登记中心设立了咨询热线和网上预约平台,群众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提前预约登记时间,避免了长时间排队等候的现象。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强化监督,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在贯彻实施《婚姻法》的过程中,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建立健全了妇女维权机制。市妇联联合市司法局成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财产分割纠纷等问题困扰的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各区县也相继成立了妇女维权工作站,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妇女维权网络。二是加强了对家庭暴力问题的预防和干预。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市公安局制定了《家庭暴力案件处置办法》,明确了公安机关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受害妇女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市人民法院建立了家事审判庭,专门审理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民事案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市人民检察院则加强了对侵害妇女权益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严厉打击了拐卖妇女、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市妇联与市司法局共同组建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了一批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调解员,定期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努力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据统计,自《婚姻法》修改施行以来,我市共受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8000余件,成功调解6000余件,调处成功率达到了75%以上,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四)创新思路,推动婚俗改革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不良婚俗现象逐渐抬头,如高额彩礼、铺张浪费、低俗闹婚等,不仅加重了群众负担,也损害了公序良俗。为此,我市积极探索婚俗改革新路径,引导树立文明健康的新风尚。一是倡导简约适度的婚礼形式。市文明办发起了“新时代文明婚礼倡议书”,号召广大市民摒弃陈规陋习,提倡节俭办婚事,鼓励举行集体婚礼、旅行结婚等形式新颖且富有纪念意义的婚礼仪式;各区县积极响应号召,组织举办了多场公益集体婚礼,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市新闻媒体开设了“弘扬文明婚俗”专题栏目,报道先进典型事迹,曝光不良婚俗案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婚俗改革相关政策解读文章,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支持度。三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对婚丧嫁娶事宜的管理和监督,坚决制止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蔓延。经过不懈努力,我市婚俗领域呈现出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

  综上所述,《婚姻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挑战。例如,部分偏远地区对《婚姻法》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宣传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个别基层单位在执行婚姻登记制度时存在打折扣现象,需要加强监督检查;少数群众受传统观念影响,对现代婚姻家庭观念接受程度较低,需持续开展教育引导工作。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深化《婚姻法》宣传教育,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好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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