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意识形态建设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今年以来,在省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宣传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各级决策部署,创新实践“一二三”工作法,强势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夯实一个基础,即组织领导基础,通过抓班子,强责任,高位推动工作拉开“新帷幕”
坚强的组织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我县坚持从“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政治安全”的高度,将意识形态建设作为党委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机构,落实责任,凝聚合力,为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副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赋予其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职权,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同时,将意识形态建设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美丽乡村等重点工作同步考虑,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县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有序进行。二是明晰工作责任。县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积极履行职责,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舆情亲自处置,带头抵制和纠正错误观点和倾向;党委副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积极承担领导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自觉承担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形成了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副职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的良好局面。
二、抓住两个关键,即队伍建设与阵地建设,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人做、有阵地”
高素质的队伍和坚实的阵地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关键。为此,我们着重在队伍建设与阵地建设上下功夫,力求实现意识形态工作有人做、有阵地。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注重选拔任用那些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意识形态工作,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强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传播体系,扩大正面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对各类文化活动场所、学校、社区等重点领域的管理,确保这些阵地始终成为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重要平台。
三、实施三项行动,即理论武装行动、舆论引导行动、文化建设行动,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见成效、出成果”
为了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结合实际,组织实施了三项行动。一是深入开展理论武装行动。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理解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二是扎实推进舆论引导行动。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动态,准确研判舆情走向,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各类负面舆情,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大力实施文化建设行动。深入挖掘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全社会的文化素养和文明程度。
四、强化四个保障,即制度保障、经费保障、考核保障、监督保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从制度、经费、考核、监督四个方面入手,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各项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将意识形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支持意识形态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严格考核保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检查、年终考核等方式,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四是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意识形态工作纪律的行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通过以上措施,我县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理论武装更加扎实。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得到了显著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干事创业的热情更加高涨。二是舆论环境更加清朗。正面宣传的力度不断加大,主流声音更加响亮,社会舆论环境明显改善。三是文化氛围更加浓厚。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四是社会风气更加向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文明风尚蔚然成风,社会和谐稳定。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在省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努力开创意识形态工作新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