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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综合治税的调研

  为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我市社会综合治税深化和规范化问题,加强税源监控,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促进依法治税、社会化税收管理。根据市政协主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市政协于8月份组织开展了对全市社会综合治税情况的视察调研。调研组在对我市部分镇、部门综合治税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先后赴山东xx、xx、xx学习了先进做法和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综合治税成效显著

  我市自20xx年7月份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以来,通过建立涉税信息采集传递平台、委托代征平台、考核奖惩平台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税收征管向多部门、多税种、多行业、多领域的延伸。一年来共采集有关涉税信息5600多条,经过筛选,利用有价值的涉税信息2200多条,利用涉税信息新增税款420万元,签订发票控管责任书10多份,通过强化发票控管新增税款360万元。

  这些成果的取得,不仅有效提升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注入了新的动力。同时,这一举措也进一步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我市社会综合治税的基本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夯实基础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去年开展社会综合治税以来,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对全市社会综合治税进行了统一部署。市、镇、村均专题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宣传发动,把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增加财政收入、营造公平税赋大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建立起“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新格局。

  在思想认识上强调我市实行综合治税是基于四方面的需要:一是保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断增加的需要。近年来,我市为了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对财政收入的需求十分迫切,但地税税源基数缩减,没有新的税源增长点,因此最大限度地挖掘地方税应当是保证我市可用财力持续稳定增长的方法之一。二是目前税收征管形势的要求。随着结算方式日益多样化,分配手段日益多渠道化,企业和个人的收入越来越隐蔽,税收征管方式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完善。

  三是维护税收公平正义的需要。社会综合治税能够有效打击偷逃税行为,确保所有纳税人公平纳税,维护市场秩序,增强公众对税收制度的信任和支持。四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需要。通过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合力,可以更好地发挥税收在调节经济、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实现税收与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

  2. 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为社会综合治税提供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我们建立了涵盖多个部门的信息采集传递平台,实现了税务机关与公安、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协调,确保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例如,市公安局协助查询车辆登记信息,市工商局提供企业注册变更情况,市人民银行反馈账户资金流动情况等,这些信息为税务部门精准征管提供了有力支持。

  (2)完善委托代征制度。针对一些难以直接征收的小额零散税源,我们采取了委托代征的方式,由具备条件的社会机构和个人代为征收相关税费。具体操作中,明确了代征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义务,规范了代征流程,并建立了严格的监督考核体系,确保代征工作合法合规、高效有序。截至目前,已与多家单位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3)强化考核奖惩机制。为激发各级各部门参与社会综合治税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考核评价标准,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的则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此举不仅增强了各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还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部门协作有待加强

  虽然已经建立了多部门联动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仍然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数据质量不高、协同配合不够紧密等问题。特别是部分基层单位对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够,影响了整体工作效率。

  2. 税收征管手段相对滞后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的税收征管手段逐渐显现出局限性。例如,在处理跨区域经营企业、网络交易等新型业态时,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和监管措施;对高收入群体和隐性收入的监控力度不够,容易出现漏征现象。此外,现行税收政策法规还不够完善,某些领域存在模糊地带,给征管工作带来一定困扰。

  3. 社会参与度不高

  社会综合治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然而,当前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程度还有待提高。一方面,部分纳税人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故意隐瞒收入或虚报亏损;另一方面,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力量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未能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监督网络。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继续坚持“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方意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社会综合治税的意义和成效,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 提升信息化水平

  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更加智能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实现各类涉税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更新和深度挖掘,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对新技术的研究应用,探索创新征管模式,如电子发票推广、互联网+税务服务等,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3. 完善法律法规

  密切关注国家层面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结合本地实际,适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针对当前存在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尽快制定出台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明确各方法律责任,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特别是要加强对新兴业态的税收管理,研究制定适应新形势的税收政策,确保应征尽征。

  4. 拓展社会参与渠道

  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充分发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搭建交流平台,促进资源共享。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机制,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税收秩序的良好局面。

  综上所述,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勇于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开创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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