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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理型”到“服务型”——对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工作职能转变的调查与思考

  xx县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24个乡镇全面推行了农村税费改革,使农民从沉重的负担中得到解脱。农业税免除后仍然面临着相当复杂的形势,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从调查情况看,加快乡镇职能转变,实现乡镇工作良性运行,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一、重心和职责不明确

  目前,乡镇职能泛化,政府管的事情越来越多,有的乡镇职能错位、政企不分,既是财产所有者,又是企业经营者和社会管理者,直接参与微观经营;有的在服务中职能缺位,主要抓产前服务,包括催耕催种等,对产后市场的开拓、流通渠道的挖掘却忽视了,农民没得到多少实惠;有的乡镇,虽然领导干部叫累、具体工作人员叫苦,但农民群众却不满意。乡镇究竟要管什么、怎么管,一直没有解决好。问卷调查表明,70%以上的农民期望乡镇干部提供技术、信息服务,指导农业结构调整。

  二、运行体制障碍突出

  一是条块分割,乡镇政府职责权限不清。目前,县级有关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达10多个,占整个乡镇的50%左右,而且多数掌握着一些职权。如公安、税收、工商、林业、国土等部门在乡镇均有派出机构,这些机构都以乡镇为工作对象,在行政上虽明确是双重领导,以块为主,但这些机构除党团关系在乡镇外,其它的人、财、物的权力和业务管理权大多都在上级部门,乡镇政府无权过问。这样就造成了以下后果:1、乡镇责任大,权力小。2、块块无法约束条条。3、不利于乡镇统一行政管理。4、影响了乡镇干部的积极性。二是财政体制不顺,收支矛盾突出。从国家财政体制看,自实行分税制后,国地两税相差甚远。国税数额大,稳定集中,征收难度小;地税数额小,零星分散,征收难度大。这种分配的不合理,导致地方财政,尤其是乡镇财政捉襟见肘。乡镇承担教育、医疗、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但财权与事权明显不一致,使乡镇收支不平衡成为必然。从县级财政体制看,一般县对乡镇实行的是“核定基数、超收分成、短收自负”的办法,乡镇收入增长缓慢,支出却不断增加,使得乡镇财政运转困难重重。

  三、干部队伍建设滞后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乡镇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整体素质有所提高,但在新形势下仍存在不少问题。首先,部分乡镇干部思想观念陈旧,缺乏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一些干部习惯于传统的管理模式,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时束手无策,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其次,人才匮乏现象较为严重。由于地理位置偏远、经济条件差等原因,许多优秀人才不愿到乡镇工作,导致基层干部队伍老龄化、知识化程度低的问题日益突出。再次,培训机制不够健全。虽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但由于经费有限、师资力量不足等因素制约,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影响了培训效果。最后,激励机制不完善。现行的考核评价体系对乡镇干部的激励作用有限,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利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越来越强烈,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然而,当前乡镇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与农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一方面,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乡镇的道路、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另一方面,社会事业发展缓慢。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投入相对较少,优质资源短缺,服务水平不高。例如,一些农村学校硬件设施简陋,师资队伍不稳定,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陈旧落后,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存在;公共文化设施缺乏,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单调乏味。此外,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覆盖面有待扩大,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社会治理能力亟待提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加速推进,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治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一是社会矛盾增多。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利益冲突时有发生,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谐。二是新型社会组织发育不良。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组织发展缓慢,功能发挥不充分,难以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三是法治意识淡薄。少数农民法律观念淡薄,遇事喜欢找关系、走后门,甚至采取极端手段解决问题,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四是信息化建设滞后。大多数乡镇尚未建立完善的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共享程度低,工作效率低下,与现代社会治理的要求相距甚远。

  针对上述问题,必须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乡镇改革发展路径。

  一是科学合理定位乡镇职能。按照精简高效原则,明确界定乡镇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理顺乡镇与县级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推动乡镇从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重点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农业生产全过程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民解决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遇到的实际困难。同时,强化乡镇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职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打破条块分割格局,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赋予乡镇更多自主权,确保其能够独立行使法定职权。对于涉及民生领域的重大事项,应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整合现有执法力量,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一支队伍管全部,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探索实施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层级,缩短决策链条,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群众满意度纳入考核范围,形成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导向,注重选拔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熟悉“三农”工作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中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通过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方式拓宽视野,积累经验。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邀请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作专题讲座,开展现场观摩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改进选人用人方式,打破论资排辈观念,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广阔舞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落实各项福利待遇政策,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安心扎根基层,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四是大力改善公共服务供给。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先保障教育、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差距。加快推进农村公路、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乡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配备先进医疗设备,培养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养老、医疗等保险待遇水平,织密兜牢民生保障网。

  五是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鼓励和支持新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引导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快智慧乡镇建设,构建集政务服务、应急管理、治安防控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平安乡村创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局面。

  总之,推进乡镇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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